山東擬建創新行業“試錯”機制

聯合網訊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據悉,我省將建立創新產業“試錯”機制,在守住安全底線前提下,給予市場主體適當包容期。建立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對初次輕微違法的市場主體免於行政處罰。

《意見》就釐清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標準、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構建社會共治格局等作了明確規定,提出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2021年年底前,實現監管法治化、制度化、智慧化。2025年年底前,建成具有山東特色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機制。

《意見》要求,重點加強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領域的標準建設;完善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推廣“標準+認證”模式;建立全省統一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監管清單,對清單事項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嚴格監管。

根據《意見》,我省將實施信用監管,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將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根據風險類別,實施差異化監管。(記者 嶽遠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