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建创新行业“试错”机制

联合网讯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据悉,我省将建立创新产业“试错”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市场主体适当包容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初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

《意见》就厘清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作了明确规定,提出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2021年年底前,实现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智慧化。2025年年底前,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机制。

《意见》要求,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的标准建设;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广“标准+认证”模式;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清单,对清单事项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根据《意见》,我省将实施信用监管,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风险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管。(记者 岳远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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