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纪委下发通知 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与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号命令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

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今年“五一”、“端午”正处于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形势大局出发,强化自我约束,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性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提供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拉动消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

要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牢记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反对“四风”,守好纪律红线,摒弃陈规陋习,抵制不良风俗,严防“节日病”。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主体责任,根据“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地区”“中风险地区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高风险地区和传播疫情社区”的不同特点和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作出科学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控质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

通知要求

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加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工作的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真正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方式手段,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要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站:http://liaoning.12388.gov.cn/benxi/

举报信箱:中共本溪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17000)

本溪市纪委下发通知 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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