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帝王——漢文帝劉恆之“廢肉刑”

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57年),西漢第五位皇帝,於公元前180年稱帝。他勵精圖治,興修水利,衣著樸素,廢除肉刑,使漢朝進入強盛安穩的時期。

千古帝王——漢文帝劉恆之“廢肉刑”

文帝劉恆登基後,面對高祖劉邦和惠帝留下的隱患,他大膽地從政治、經濟、刑罰及外交等方面進行改革:1.在政治方面,採用道家黃老的“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政策;2.經濟方面,大力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盤活民間市場交易;3.改革刑制——廢除肉刑;4.外交方面,對匈奴採取“和親”的政策,剋制忍讓;5.對各諸侯國以道德、家族等方式緩和矛盾。由於以上措施得當,使漢朝已進入盛世的開端——中華始治。《史記.孝文本紀》記載:孔子言:“必世然後仁。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專殺。誠哉是言!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後至景帝之治,史稱“文景之治”。

千古帝王——漢文帝劉恆之“廢肉刑”
  • 漢文帝進行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廢肉刑”。“肉刑”是一種斷人肢體、割人肌膚的殘酷身體刑,漢初的肉刑基本沿襲秦制,有墨、劓、刖、宮等刑名。

漢文帝適應形勢的需要,於公元前167年下詔廢肉刑,進行刑罰改革。文帝在詔令中稱:“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這是為政者“不德”造成的,表示用其他刑代替肉刑。之後,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提出了改革方案:把黥(臉上刻墨並服無期徒刑)改為髡鉗城旦(有期刑附加頭髮剃光,脖子上套鐵圈),把劓(割鼻子並服無期刑)改為笞三百(有期刑附加打三百板子),把斬左趾(斬去左腳並服無期刑)改為笞五百(有期刑附加打五百板子),把斬右趾(斬去右腳並服無期刑)改為棄市(死刑)。經過這一刑罰改革,肉刑基本不存在了。但將斬右趾改為死刑,擴大了範圍,加之挨多板子也會將人犯打死,故至景帝時進行了第二次肉刑改革,將挨板子減少了一半以下。

千古帝王——漢文帝劉恆之“廢肉刑”

此外,文帝還廢除了收孥相坐及誹謗罪等。總之,西漢文帝的刑罰改革無論是在中國歷史上,還是在世界歷史上都是一大進步,尤其是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漢書.刑法志》記載:“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繫長安。淳于公無男,有五女。當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萬人,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亡繇也。妄願沒入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今人有過,教末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幽支體,刻肌膚,終身不返,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 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而以易之’”。

漢文帝廢肉刑,乃是人類社會法制進步的表現,但在當時及此後近二千年的封建專制統治下的法制,並未徹底廢除肉刑,漢末、兩晉、南北朝、隋末及明初的刑罰,仍在一定的程度上還是存在一定的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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