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不見了,《實施細則》來了︱現場直擊

2020年4月1日起,上海法院正式啟動為期6個月的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庭審記錄改革是指運用區塊鏈存證、智能語音識別同步轉換、全程錄音錄像等現代科技手段對法庭審理活動進行記錄的模式探索,具體方式是採用全程錄音錄像方式進行庭審記錄,替代或簡化傳統的書面庭審筆錄。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作為改革試點單位之一,在完成法庭改造、軟件升級、人員培訓等前期準備工作後,於今天(4月13日)上午,通過“無人記錄”庭審方式對一起上訴案件進行開庭審理,成功實現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記錄方式。當天,該院還出臺了《關於推進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規範該項改革試點工作。


書記員不見了,《實施細則》來了︱現場直擊

“經庭前徵得各方當事人同意,本次庭審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記錄庭審活動。”

話音剛落,法官和當事人面前的電腦屏幕上就同時出現了文字記錄。這是一個普通而又特殊的庭審現場,普通之處在於法官審理的案件同往常一樣,一起常見的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案件,特殊之處在於這起庭審“無人記錄”,上海一中院嘗試運用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記錄方式。

該起案件中,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存在不當言行、侮辱公司上司及同事、發表虛假言論,構成公司員工手冊規定的甲類過失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一審判決駁回勞動者訴請後,勞動者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


書記員不見了,《實施細則》來了︱現場直擊

庭審前,本案主審法官顧慧萍通過閱看案卷,認為該案案情簡單,且能在庭後及時裁判,故在明確告知雙方當事人並經其同意後,決定對該案採用全程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方式進行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書記員不用再上庭擔任法庭記錄工作,而是在完成庭前準備工作且當事人表示不申請回避後退庭。此次庭審持續近40分鐘,全程錄音錄像,並配有語音轉換軟件加以輔助,節奏緊湊、程序規範。庭後,系統自動生成《庭審錄音錄像文件元數據記錄》,經法官和當事人確認無誤後進行電子簽名。


書記員不見了,《實施細則》來了︱現場直擊

本次庭審以錄音錄像取代人工記錄,配以語音文字的同步轉換,更加真實全面地記錄了整個庭審過程,再輔之以電子卷宗、電子質證、電子簽名等工具,使得庭審質效得到了顯著提升,同時亦將書記員從繁重的庭審記錄工作中解放出來,擁有更多時間投入到其他審判輔助工作中,進一步優化了審判資源配置。


書記員不見了,《實施細則》來了︱現場直擊

據悉,上海一中院多方面入手,做好充分準備,確保改革試點穩妥有序:

一是細化具體規則,讓庭審記錄新模式有“章”可依,有“據”可循。該院出臺的《實施細則》涵蓋了庭審記錄改革的試點範圍、審判流程及組織領導等配套保障機制,既明確了該院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的方向,也為承辦法官和技術保障人員的工作開展提供了準確指引。

二是改革工作分階段推進,先行先試,不斷優化與完善。該院改革試點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立案庭簡審團隊中開展試點,以及時總結經驗,優化審理流程,完善技術支持,協調相關業務條線和職能部門統籌開展各項工作;第二階段在全院獨任制案件和部分二審合議制案件中擴大試點範圍,逐步實現二審民商事案件庭審記錄改革模式的常態化。

三是提升改革意識,加強示範指導,強化技術支持。據悉,當天下午,該院還召開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該院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試點業務庭法官參加。會上,通過實時觀看運用庭審記錄改革案件的庭審、介紹及演示相關操作系統、解讀《實施細則》等,提升與會人員對改革試點工作的認識,為積極推進庭審記錄改革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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