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京東旗號的“芬香”涉嫌傳銷?

社交電商在近幾年無疑是一個風口,根據《2018社交電商行業分析報告》,社交電商在過去5年保持126.7%的年複合增長率,在2017年已經佔整體零售電商9.7%。據艾瑞諮詢預測,在未來5年,社交電商將會以35.9%的年複合增長率高速增長,在2022年將佔零售電商的21.6%。

就在社交電商朝氣蓬勃準備大幹一場的時候,花生日記出事兒了。2019年3月14日,花生日記因為涉嫌傳銷受到了廣州市工商局行政處罰,罰款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306萬元。這是社交電商最大筆罰單,第二大罰單是2017年雲集的958.4萬元,也是涉嫌傳銷。

打著京東旗號的“芬香”涉嫌傳銷?


如今,芬香公司也或涉嫌傳銷。據瞭解,芬香隸屬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法定代表人為前京東智能家居創始人兼總經理鄧正平,同時為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股份為58.1769%。

目前已經歷3輪融資,其中資方包含金沙江創投、Star VC、江蘇賽夫綠色食品發展有限公司、浩方創投。2019年7月和2020年1月,公司曾分別申請註冊“省錢寶貝”、“芬香社交電商”商標,目前狀態均為等待審查。企業業務顯示,該公司兩項業務均有“社交電商”屬性。

一直以來,芬香都聲稱自己是京東推出的全新社交電商。以小程序為載體,以社群分享為核心,基於京東生態體系,專門針對京東平臺的優惠券、返利的社交裂變電商平臺。核心觀念為“自購省錢““分享賺錢”。

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鄧正平,而實控人是劉強東的江蘇賽夫綠色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確實跟芬香公司有投資關係,受益比例5.3127%。但這跟屬於京東又是天壤之別了。

打著京東旗號的“芬香”涉嫌傳銷?

並且通過京東聯盟合作伙伴能夠看到有“芬香”的鏈接,點開是“芬香”的官網,僅僅是一個二級域名(仔細看截圖頭部的網址,就能明白),而主域名是叫小蔥智能。通過其官網介紹,我們可以看到並不是廣告吹噓的那樣,屬於京東,而僅僅是“合作伙伴”關係。

打著京東旗號的“芬香”涉嫌傳銷?

另外不同於“拼多多”模式,芬香是專門針對京東平臺的優惠券與返利小程序。打開芬香小程序,可以看到兩個明顯特徵。一是京東元素隨處可見,據瞭解京東99%的商品在芬香有優惠券或返利,而且部分商品可以選擇京東配送。更為關鍵的是,用戶在芬香上點擊購物,將跳轉到“京東購物”小程序完成交易。

第二個特徵是芬香上的每一件商品都明確標註“推廣收益”,用戶創建一個超過50人的微信群或邀請30名粉絲即可升級為推廣會員,其他用戶購買推廣會員分享的商品,後者即可收取相應的推廣收益。


打著京東旗號的“芬香”涉嫌傳銷?


據瞭解,芬香的用戶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註冊會員、超級會員、導師、合夥人。註冊會員只能自買省錢;超級會員可以分享賺錢,提成比例是下級銷售收入的20%;導師可以拿整個團隊往下裂變的人銷售額的20%,且推廣佣金比超級會員高80%;合夥人可以拿整個團隊裂變超級會員的25%,拿直屬導師推薦收益的70%。另外還有一個超級合夥人,但僅針對合夥人開放。

同樣一款產品,超級會員賣出能拿10元,導師賣出卻可以拿18元,同時,導師還要從所有“下線”那裡拿走20%。在這層層分銷背後,是可能涉嫌傳銷的法律風險。

芬香的分銷體系,是典型的“無限裂變,團隊多層級記傭的機制”。但三級是紅線,政府鼓勵直銷這種新型業態,卻也嚴格限制層級,超過三級會面臨監管風險。此前,社群電商雲集、環球捕手都曾因為多級分銷被整改。

與雲集等平臺不同的是,芬香沒有收費門檻,加入做芬香的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但是拉人頭的功能一直保存著,仍然有涉嫌傳銷的嫌疑,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芬香並不是屬於京東旗下,而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另外,坐著賺錢的好事兒不會存在的。如果你只是邀請好友就能在今後他的所有消費中獲利,那這種事兒太便宜了。社交電商平臺一定會通過各種手段維持這些分銷商的穩定銷量,促使超級會員激勵自己的下線消費。分銷商慢慢地,就必須完成社交電商平臺的KPI才能維持自己的收入,甚至是分銷商的地位。因此,社交電商似乎總數繞不過涉嫌傳銷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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