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之後,又一中國品牌敗訴,一審賠償1000萬元

商悟社4月16日

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前幾天,我們看到美國喬丹打官司贏了中國喬丹,今天新百倫打贏了紐巴倫,其實這也是一個信號,也為以後想投機取巧,蹭名人、名品牌的不能那麼肆無忌憚了。

喬丹之後,又一中國品牌敗訴,一審賠償1000萬元


在企業的發展中,我們看到其實很多產品都是走的模仿路線,尤其是互聯網領域,最為大家所熟知的QQ模仿ICQ,但是騰訊在模仿的基礎上進行了本土化的創新,從而徹底擺脫了僅僅是模仿,因此才成為了社交巨頭。

山本耀司是日本一個時尚界的領軍人物,他卻告訴年輕人“CopyCopyCopy”。“去模仿、去效仿、去複製、去抄襲”,最終你會找到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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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些抄襲的、模仿的品牌最終被告,社長認為是他們只是單純的抄襲,而不是超越。僅僅是想要靠抄襲,打擦邊球賺錢而不是真正的建立自己的品牌,山寨品牌沉迷其中走不出去,最終也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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