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起訴一見鍾情女孩:孩子記住別把執念當痴情

喜歡的男孩天天在樓下等你,一起上學放學,一起去圖書館,這種橋段放在青春偶像劇裡,妥妥能把觀眾甜膩,手指蜷縮。但如果情節換一換,換成一個陌生男人。

“痴情”男起訴一見鍾情女孩:孩子記住別把執念當痴情

把發生地從偶像劇搬到現實裡。一個成年男子天天在你曾光顧的書店蹲守,不等到你不罷休,連工作都辭掉了,在各個地方張貼尋人啟事,甚至要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手段找到你。原因是對你“一見鍾情”。他聲稱在見到你的那一刻,和你對視的幾秒鐘裡,感受到了彼此的情投意合。

“痴情”男起訴一見鍾情女孩:孩子記住別把執念當痴情

別人問他:“找人可以,為什麼要辭掉工作找呢?”他一本正經的回答:“工作賺錢就為了養家餬口,但是沒有找到她,哪裡有家。”用一個聽起來很有道理的理由,冠冕堂皇地把自己粉飾成“痴情的人”,企圖混淆視聽,掩蓋自己變態執著的現實。有沒有覺得脊背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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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跟蹤狂耍流氓,就怕跟蹤狂有文化,連法律都無法約束。這並不是坊間傳說,而是在北京真實發生的故事。因為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吸引了媒體去採訪。記者問他:“為了找這個女孩,你都用過什麼辦法?”“正規渠道不行,就找其他辦法。”什麼辦法?竊取個人信息?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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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評論說,這個人可能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那更慘了。如果這個女孩被他找到,被他傷害,精神病人犯法還受法律保護呢。在這種事情面前,受害者往往很難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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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她被一個同事尾隨了長達一年之久。這個同事喜歡她,被她拒絕後,以“默默守護”的名義關注著她的一舉一動。那一年,每次她從洗手間出來,就會發現這個同事站在門外;因為宿舍離得近,上班路上這個同事會準時出現在她的宿舍樓下;晚上她值班的時候,這個同事會蹲在庫房門口看著她;即使說了很多次“你不要再跟著我了!”這個同事也一直堅持不懈地尾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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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感受到的從來不是守護和愛,而是恐懼。她把這件事告訴單位領導,希望能調離到其他區工作,沒想到,領導卻勸她接受這個同事的求愛,覺得“他是一個很深情的人”。朋友感到非常絕望,心裡承受著非常巨大的壓力,如果發生任何意外,受傷的只會是自己。不明實情,沒有感同身受就說風涼話,只會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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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歷過我的痛苦,不能將我從痛苦中解救出來,那就請你閉嘴。在這個充滿了危險的社會里,我們只能自己保護自己,只有內心強大起來,才能改變被欺壓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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