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基礎和理性主義的錯覺


道德的基礎和理性主義的錯覺

​我們在不同政治和宗教意識形態的人之間看到的許多衝突和爭鬥都源於這樣一個事實,即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都不知道道德的基本組成部分。本文的目的是幫助你更多地瞭解你的思想,讓你瞭解是什麼驅動著你的情緒,讓你對道德心理學有一個清晰的理解。我將使用過去心理學家的作品和實驗,並以當代道德心理學家如喬納森·海特的作品為基礎,向你們展示一個新的道德視角。我希望這將幫助你更好地理解那些不同意你的人,更重要的是你自己的內在思維,直覺和推理。

要搞清楚一件事是什麼,我們首先要搞清楚它不是什麼。這就是所謂的消除過程。首先,我將按時間順序回顧過去心理學家的作品,並剔除那些被近期心理學家的實驗證明是錯誤的東西。在20世紀,道德被認為是發展心理學的一個分支。皮亞傑,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心理學家,研究了兒童的心理發展。在他的實驗中,他用了兩個形狀相同的杯子,杯子裡裝滿了水,然後問孩子們水的體積是否相等。

然後,他把一個杯子裡的東西倒進另一個杯子裡,這個杯子又細又長,但體積一樣,他又問了同樣的問題。6歲以下的孩子通常會說高腳杯裡裝的水更多。他推斷,孩子們的大腦無法理解容量守恆的原理,只有隨著時間和經驗的積累,他們才能發展出足夠的認知技能來理解它。他在道德心理學中使用了同樣的認知發展方法,和孩子們玩彈珠遊戲,故意打破規則。

然後孩子們對他的錯誤做出反應,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們展示了他們不斷增長的尊重規則、解決爭端等能力。這些認知能力隨著孩子的知識和經驗的增長而提高。這就是心理理性主義的本質:我們用理性來判斷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有了足夠的知識和經驗,我們就能進化成理性的自我。就像毛毛蟲變成蝴蝶一樣。

這些關於道德的觀點引起了其他心理學家的共鳴,比如20世紀60年代末的勞倫斯·科爾伯格和他的學生埃利奧特·塔瑞爾。他們都是理性主義者,他們進行實驗,以驗證他們的信念。他們幾乎定義了道德心理學領域,因為在這一領域幾乎沒有其他工作來反駁他們的觀點。

西方社會多年來一直崇尚理性。柏拉圖與科爾伯格和塔瑞爾之間有一條直線。這種對理性的崇拜態度通常被稱為理性主義錯覺。它被稱為錯覺,因為在很多方面,它認為邏輯推理是神聖的,並阻止受過教育的人去欣賞這些神聖信仰的反駁和限制。不管怎麼說,20世紀是頂級教育機構倡導將邏輯和理性作為研究道德的手段的時代。人們開始認為理性是前進的道路,而宗教常常被認為是野蠻的或過時的。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構代表了一小部分來自西方個人主義社會的人,因此,他們往往對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道德更受社會驅動的情況視而不見。只有在最近的心理學著作中,我們才能指出理性主義方法的缺點。這些作品幫助我們欣賞廣泛的道德範疇,並理解我們如何以更準確的方式判斷對錯。

20世紀80年代的社會心理學家羅伯特·扎榮克已經受夠了當時心理學家的普遍觀點,即人們是沒有感情的、理性的信息處理者,他們首先感知和分類物體,然後對它們做出反應。他做了一些巧妙的實驗,讓人們評價他們有多喜歡外來詞、任意的幾何形狀等等。讓人們給毫無意義的潦草字跡打分似乎有些奇怪,但人們可以這麼做,因為我們看到的幾乎所有東西都會觸發一絲情緒。

更重要的是,扎榮克能夠讓人們更喜歡任何單詞或圖像,只要向他們展示幾次。大腦把熟悉的事物標記為好。在一篇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章中,扎榮克要求心理學家使用道德心理學的雙重過程模型,而不是完全基於理性。第一個過程是“感覺”或“直覺”,第二個過程是“戰略推理”。前者更重要,因為它首先發生,而且更強大。我們人類是天生情緒化的。認為自己是冷酷、理性的信息處理者是不自然的。

戰略推理是我們人類開發的一種工具,用來證明我們直覺上認為正確或錯誤的東西。喬納森•海特用“毛驢和大象”的比喻最好地描述了這一概念。我們的直覺/感覺是大象,而我們的推理是毛驢。每當我們面對一個道德問題時,大象都會向一個特定的方向彎曲。毛驢注意到了大象的動靜,準備馬上朝哪個方向行進。與普遍的看法相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相反的。我請求讀者思考一下這個比喻,因為它將在接下來的討論中被多次使用。

現在讓我們看看另一個驗證扎榮克結果的測試。考慮下面這些詞:

1. 花-幸福2 .憎恨-陽光3 .愛情-巨蟹座4 .蟑螂-孤獨

如果我給你們看每對詞中的第一個詞,然後再給你們看第二個單詞,然後要求你們只看第二個單詞,並把它們分為褒義詞和貶義詞。你期望什麼結果?我們會發現,與第1組和第4組相比,第2組和第3組做決定的時間要稍長一些。喬納森•海特稱這種效應為“影響啟動”。

這是因為第一個單詞會觸發一種閃光的效果,使大腦準備好去做這樣或那樣的事情。例如,當你看到“恨”這個詞的時候,你的大象會向“壞”的方向彎曲,而當你看到“陽光”這個詞之後,你的大象不得不改變它的方向,這需要時間。當兩個詞屬於同一類別時,情況就不一樣了。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實驗,但它可以有效地解釋我們在做道德判斷時是多麼依賴於我們的直覺。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到我們的感覺、情緒和直覺如何在我們的道德決策中發揮關鍵作用。我們還提到,推理是我們用來證明我們憑直覺做出的決定是正確的工具。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一些實驗,這些實驗證明,在大多數情況下,推理是我們已經決定的事情的事後證明。

認知心理學家彼得·沃森在20世紀60年代發表了關於“2-4-6”問題的報告。他給人們看三個數字,告訴他們這三個數字符合一條規則。他們必須通過生成其他三個數字來猜測規則,並詢問實驗者新的數字是否符合規則。當他們確信他們已經猜出了規則時,他們應該告訴實驗者他們的猜測。

假設受試者首先看到2-4-6。

然後受試者生成4-6-8 作為回應。

“是的,”實驗者說。

“120-122-124呢?”

“是的。”

對大多數人來說,這條規則顯然是連續的偶數。但是實驗者告訴他們這是錯誤的,所以他們測試了其他的規則:

“3-5-7 ?”

“35-37-39呢?”

“好的,那麼規則必須是任何一組數加2 ?”

人們很容易提出關於這一規則的新假設,有時是相當複雜的假設。但他們幾乎從未做過的是,通過提供不符合他們假設的三個數字來檢驗他們的假設。例如,提出2-4-5 (yes)和2-4-3 (no)可以幫助人們把注意力集中在實際的規則上。沃森稱這種現象為確認偏誤,即傾向於尋找和解釋新的證據,以證實你已經在想的東西。人們很擅長挑戰別人的言論,但如果這是你自己的信仰,那麼這就是你的財產。

再來看看另一位著名的推理研究者大衛·帕金斯的發現。珀金斯把不同年齡和教育水平的人帶到實驗室,讓他們思考社會問題,比如給學校更多的錢是否會提高教與學的質量。他首先要求實驗對象寫下他們最初的判斷。然後,他要求他們思考這個問題,寫下他們能想到的所有與最終答案相關的理由。在他們完成之後,珀金斯給每個理由打分,這些理由要麼是“我這邊”的理由,要麼是“另一邊”的理由。

不出所料,人們提出的“我的”論點比“他人的”論點多得多。同樣,不出意料的是,受教育程度越高,他們想出的理由就越多。但是,當珀金斯將高中、大學或研究生院的四年級學生與這些學校的一年級學生進行對比時,他發現這些學校幾乎沒有任何進步。相反,引起很多爭論的高中生更有可能進入大學,而引起很多爭論的大學生更有可能進入研究生院。學校沒有教會人們徹底地思考;他們選擇高智商的申請人,高智商的人能夠產生更多的理由。

調查結果變得更加令人不安。珀金斯發現,智商是衡量人們辯論能力的最重要指標,但它只預測了我一方的辯論次數。聰明的人是很好的律師和新聞秘書,但他們並不比其他人更善於尋找對方的理由。珀金斯總結道:“人們把自己的智商投資在支持自己的觀點上,而不是更全面、更公平地探討整個問題。”

我希望,到現在為止,你已經開始欣賞“毛驢和大象”的比喻,並已經意識到道德決策的流程是如何運作的:直覺的決策之後是基於推理的事後論證。現在,我想讓你們用這些知識來分析一些非常常見的爭論,比如“素食者vs非素食者”。

不可否認,這場辯論的雙方都有很強的邏輯論據。根據我的經驗,這場辯論可以無休止地進行下去。但是如果你站在“騎手和大象”的角度來看,你會發現人們並不是用這些邏輯論證來得出結論的。他們事先做了決定,並利用一切合理的資源來為自己辯護。在這場爭論中,你的大象已經傾向於某一方,而你的騎手正在努力尋找原因。

即使你面對10個對你不利的論點和1個對你有利的論點,你的對手也會堅持那個論點,讓你內心感到滿足,因為你沒有錯。確認偏誤的經典案例。但這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對與錯不應該有一個絕對的定義嗎?如果有,那麼我們顯然不能通過崇拜理性來達到它。如果有這樣一個定義,我們應該把我們的資源集中在尋找它,而不是邏輯上為我們已經下定決心的論點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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