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振學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東省棗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劉振學(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向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振學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振學,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日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振學利用擔任棗莊市嶧城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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