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取消後,為何又要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

大家都知道,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的通知要求,國家在2016年就不再組織造價員崗位的考試了。當時很多從事這行或者即將從事這行的人對於造價員考試的取消感覺到十分的困惑。

但在2017年下半年的造價師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20週年大會上,住建部標準定額司造價處處長趙毅明講話中提到,按照與人事部專項司討論的工作方案,啟動了修改兩部1996年印發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擬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完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為什麼要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呢?

據瞭解,目前我國的職業資格分為兩類:一類是准入類職業資格,具有行政許可性質,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置,如律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另一類是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不具有行政許可性質,是面向社會提供的人才評價服務,如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准入類說白了就是持證上崗,沒有證書就排除在門外了,專業性強,代表專業的綜合素質。而水平類證書,說白了你沒證書但你能幹這個活,只要客戶認可就行,專業性差,考試門檻低,中專就能考。

以往全國造價員資格考試由各省造價協會統一組織,自主命題,但考試和培訓沒有分開,大量的培訓機構借職業資格名義從中牟取利益,還有一些機構在考試過程中串通考試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作弊、破壞秩序,達到盈利的目的。跟風考證、交錢就有證、考證作弊…只為了拿到一本造價員證書,滿足企業資質上的需求。

除了造價員考試跟培訓沒有分開,各地造價員考試時間和通用性也不相同,大部分地區一年只能考一次(如山東,天津),但有的地區一年能考2次(如北京、遼寧),還有有些省為兩年一次,如江蘇為奇數年考,2011年,2013年才能考,2012年沒有考試,更有甚者安徽省最近兩年直接停考。

面對如此混亂的造價員考試製度,企業僅為了滿足資質上現場管理人員造價員的存在性要求,只好去外省尋找掛靠,一波三折,而甚者有些省份搞地方保護,不認可外地造價員印章,無形中給企業帶來了很多的麻煩。

而跟據中價協文件:截止2016年,我國現有註冊造價工程師數量已突破13萬,造價員數量接近100萬,面對如此之多的造價員,不可能說無效就無效,更何況在新企業資質標準中也明確造價員是必要存在,另外工程造價這個行業還在,那就需要有造價人員,當然就工程造價而言顯然還是有其專業性存在,但沒有經過培訓或是取得執業資格就來執業,所出的成果肯定是參差不齊的。

鑑於造價市場魚目混雜、造價員數量眾多且素質參差不齊,造成造價員資格證書含金量不高。設置二級造價工程師有利於對造價人員進行分層,規範造價行業用工市場。

所以與其說國務院取消造價員職業資格後,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不如說國家通過取消造價員職業資格,來改革設立造價員准入類。通過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完善造價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從考試、報考條件、專業劃分來設置市場準入規則。如此說來,增設二級造價工程師,完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也就變得有理可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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