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盜竊,嚴懲不貸!

3月8日12時許,平陽縣公安局水頭鎮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轄區某藝術培訓中心遭竊,放在培訓班教室裡的電腦和手機被盜。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因疫情原因,培訓班還沒有開始教學,室內的監控設備尚未正常運行,這給破案工作造成了不小難度。民警經仔細勘查,走訪周邊居民,並通過偵查手段明確了李某有重大嫌疑。4月4日22時,民警在麻步鎮將李某成功抓獲,在其家中查獲失竊的平板電腦、手機等物品。

經審訊,李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李某有吸毒前科,平時無正當職業,除潛入藝術中心實施盜竊之外,他還交代自己曾作案兩起,盜走兩輛電動自行車和一輛電動三輪車。目前,所有贓物均已歸還受害者,李某被平陽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疫情期間盜竊,嚴懲不貸!


4月13日,藝術培訓中心的周老師特地送來一面印有“為百姓排憂解難,做人民滿意公僕”的錦旗給辦案民警,感謝他幫忙找回被盜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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