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允許開採月球和小行星,開啟搶奪太空資源大戰

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允許開採月球和小行星,開啟搶奪太空資源大戰

小行星採礦概念。圖片來源:NASA/Denise Watt

2015年,奧巴馬政府簽署了《美國商業空間發射競爭力法》(CSLCA或H.R. 2262),使之成為法律。這項法案的目的是“為發展中的商業航天業創造一個有利於增長的環境”,使美國公司和公民擁有和出售從小行星和非地球地點(如月球、火星或其他地方)開採的資源成為合法。

4月6日,特朗普政府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正式承認了私人利益索取太空資源的權利,這使事情更進一步。這項題為“鼓勵國際支持恢復和利用空間資源”的命令有效地結束了長達數十年的辯論,這場辯論始於1967年的《外層空間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的簽署。

該命令以特朗普政府於2017年12月11日簽署成為法律的CSLCA和1號太空指令(SD-1)為基礎。它確定:“美國人應有權從事商業勘探、開採和使用外太空的資源,並且符合適用法律“,並表示,美國並不認為太空是‘全球共有’的。

外層空間條約

這項命令結束了數十年來關於太空商業活動的模稜兩可的問題,《外層空間或月球條約》在技術上並未解決這些問題。前者是美國、蘇聯和英國於1967年在美國正式簽署的《關於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進行探索和利用國家活動的原則條約》,該條約於1967年由美國、蘇聯和英國簽署,拔高了太空競賽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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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9年7月16日土星V火箭發射阿波羅11號之前。1970年紀錄片《月球漫步一號》的截圖。圖片:NASA/Theo Kamecke/YouTube

它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共同框架,來管理太空中所有主要大國的活動。除了禁止在太空中放置或試驗核武器外,《外層空間條約》還規定,將為“全人類”的利益進行外層空間的探索和利用。

截至2019年6月,該條約已由至少109個國家簽署,另有23個國家已簽署但尚未完成批准過程。同時,關於條約的含義的辯論正在進行中。該條約第二條具體規定:“包括月亮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不得因主張主權、使用或佔領或任何其他方式而被國家佔有。”

由於該措辭是針對國家所有權的,因此從未就該條約的禁令是否也適用於私人資金達成法律共識。因此,有些人主張財產權應基於管轄權而不是領土主權予以承認。

月球協定(Moon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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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A新太空服xEMU,為Artemis計劃設計。圖片:NASA

為解決這種含糊不清的嘗試,聯合國起草了補充性《關於月球和其他天體國家活動的協定》,又稱《月球條約》或《月球協定》。像《外層空間條約》一樣,該協議規定,應將月球用於全人類的利益,非科學活動應受國際框架的約束。

但是,迄今為止,只有18個國家批准了《月球條約》,其中不包括美國、俄羅斯和其他任何主要太空探索大國(印度除外)。此外,在簽署《外層空間條約》的95個成員國中,只有17個已成為《月球條約》的簽署國。

特朗普利用最新的 “鼓勵國際支持空間資源的回收和使用的行政令”解決了這一問題,並指出:

“由於回收和使用空間資源的權利的不確定性,包括擴大商業回收和使用月球資源的權利,使一些商業實體不願參與。1979年《活動協定》和其他天體國家聯盟(“月球協議”)為建立與恢復和利用空間資源有關的法律框架加深了這種不確定性,特別是因為美國既未簽署也未批准《月球協議》。”

特朗普政府認為此舉是對SD-1的補充,SD-1強調了商業夥伴在Artemis項目和NASA探索火星及以後計劃中的重要性。該指令指出:“要對月球、火星和其他天體進行長期的成功探索和科學發現,將需要與商業實體合作,以在太空中回收和利用包括水和某些礦物在內的資源。”

回到月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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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阿波羅時代結束以來,Artemis III計劃將期待已久的新一批宇航員送上月球的目標之後,NASA計劃朝著建立“可持續的月球探索計劃”的長期目標轉變。這將包括在月球表面創建月球通道(軌道棲息地)以及月球大本營。

這兩個棲息地和研究站將允許在月球上長期停留,進行廣泛的科學實驗,甚至具有進行現場添加燃料的能力。與可重複使用的月球著陸器、月球漫遊車和其他非消耗性元素相結合,它們還將有助於定期執行登月任務並全面降低成本。

多年以來,諸如行星資源和深空工業等勘探者和太空採礦公司一直在倡導允許太空商業化利用的改革。同樣,像Peter Diamandis(X獎和HeroX的創始人)和科學傳播者Neil DeGrasse Tyson這樣的人多年來一直在說,第一批萬億美元富翁將通過小行星採礦發家致富。

反對意見

實際上,俄羅斯航天局(Roscosmos)正式譴責了行政命令,並將其比作殖民主義。俄羅斯航天局國際合作副總幹事謝爾蓋·薩維裡耶夫(Sergey Saveliev)發表的聲明總結了這些觀點:

“企圖霸佔外層空間和奪取其他星球領土的積極計劃幾乎沒有使這些國家(進行中的)取得富有成果的合作。歷史上已經有一個例子,一個國家決定為自己的利益著手佔領領土,每個人都知道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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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基地。圖片:Newspace2060

薩維利耶夫並非唯一一個將太空工業(或太空競賽2.0)和帝國主義(約18至20世紀)之間劃等號的人。去年,奧斯陸城市大學工作研究所的維克多·沙瑪斯(Victor Shammas)博士和獨立學者托馬斯·霍倫(Tomas Holen)進行了一項研究,該研究出現在了Palgrave Communications(由Nature雜誌維護的出版物)上。

沙瑪斯和霍倫題為“資本主義類型的一次巨大飛躍:外層空間的私營企業”,他們斷言,對太空的商業開發將極大地使人類受益。努力的核心是埃隆·馬斯克(Elon Musk),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其他硅谷的億萬富翁,與他們的人本主義相反,他們希望在擴大財富的同時充分利用這一領域幾乎沒有監督的事實。

他們寫道:“在這方面,SpaceX和相關企業與海上殖民主義者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商並沒有太大不同。” 據記錄,東印度公司在英國統治下在印度不受懲罰地運作,有效地使他們成為對該國及其人民的真正統治者。

小行星開採、月球開採和其他地外的行為會成為新的殖民主義嗎?各種公司爭奪對天體、行星和衛星的所有權,是否會引發類似於18世紀至20世紀初的衝突和殘酷政治?抑或是這是人類“後稀缺”和經濟革命的開始?

俄羅斯當局的譴責是否只是表達哀嘆,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沒有條件利用,如果俄羅斯出現馬斯克或貝佐斯的話,這種情況會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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