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還要經歷多少無知,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2018年已是歷史,2019年即是將來,可能還有不少像我一樣即將邁入中年的人,依舊懷念兒時的純真與歡樂。總歸是時代會拋棄追不上腳步的人,但這種拋棄讓我感覺憎惡與討厭!讓我們先看看幾個案例,除了心痛,更多的是無奈。

未成年犯罪,還要經歷多少無知,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我知道我還能偷400多天,到16歲我就不偷了!”

2019年開年,來安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案,兩名14歲少年被抓。據警方介紹,兩人在多地作案40餘起,涉案價值20多萬元。

他們曾在網上搜索得知自己還不滿16週歲,在民警審訊他時,一人有些得意地說:“我知道我還能偷400多天,到16歲我就不偷了!”

鑽了法律的漏洞之後,我實在想不到,這種得意與囂張會出現在這花一樣的年紀身上。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她是我媽啊”

2018年歲末,一位記掛女兒的老人,滿懷欣喜的去女兒婆家走門,家裡被女兒收拾的整潔乾淨。吳林當時十分鎮定,並對外公謊稱:“媽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在鄰居的好心提醒下,老人不得不翻窗爬進臥室,映入眼簾的是女兒渾身的鮮血,雙腳被肢解,手腕裡的骨頭都露了出來,渾身上下至少20處傷口。

於是吳林被警方逮捕!

未成年犯罪,還要經歷多少無知,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在裡面呆了短短兩天,因為沒有到達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吳林被派出所釋放。

面對記者的鏡頭,“弒母男孩”吳林毫無表情地說到:“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她是我媽啊!”。

當記者問到,以後有什麼打算時,他說:“學校總不能不讓我上學吧”

人性可以有多惡?或許深不可測。

事發後,為了偏袒孫子,這位同樣生兒育女的奶奶居然忘兒媳婦的身上潑這樣的髒水:

“是那個女人出軌,和別人上床,被姦夫殺了,不是孫子做的。”

吳林的爸爸和奶奶彷彿竟成了受害者,他們唯一擔心的孩子是今後上學的事。全然不顧那個屍骨未寒,為他們家傳宗接代的可憐人!

從吳林眼睛裡看到的,只有冷漠和有恃無恐。在這個信息爆炸的年代,這樣的新聞早已傳遍每個角落。當時就有人擔心,這樣的事會被其他無知青少年效仿,不信言中。


“錘殺雙親的13歲少年,那錘子本來是父親養家餬口的工具”

也是2019年年初,距離吳林殺母案,時間短短一個月,這次,是去生命的是雙親。

羅毅父母的壽棺停在堂屋的中央,廂房裡親屬圍著煤爐坐著,不時唉聲嘆氣。羅毅的姐姐羅晴(化名)要麼對著前來弔唁的人笑,要麼低頭不語。

未成年犯罪,還要經歷多少無知,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我恨死他了。”羅毅的大伯羅生(化名)自稱不知該怎麼面對,沉默良久後,他補充道,“可他還是羅家的血脈啊。”

稍晚些,羅毅被當地警方抓獲。老人起身一瘸一拐走向人群向親友宣佈這個消息,“在雲南大理逮住的。”說完蹲在地上失聲痛哭。

羅毅在課堂作文中虛構了幸福的生活,也親生斷送了自己回家的港灣,沒有退路!

看看這三莊案子,一個是我還能偷400天、一個是我殺的是我媽、一個是錘殺雙親、烏鴉尚且反哺,何況人乎?但幾個孩子沒有,他們是無知嗎?但是他們卻知道未成年犯罪不用負責,於是他們隨心所欲,甚至愈發囂張,因為他們不怕。

雖然他們做了自己終將悔恨一生的事,但我們卻不能把責任全部推到他們身上,他們有的是留守兒童,缺乏良好的教育和正確的引導,長此以往,心裡慢慢積蓄了大量的負能量而無法排洩,轉而向更刺激、誘惑力也更強的網絡、或者其他高檔消費靠攏,因此形成惡性循環,最終導致了最壞的結果出現。

我害怕以後還會有類似的事發生。

未成年犯罪,還要經歷多少無知,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我沒有資格去評判對錯,我只想起孟郊的《遊子吟》: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

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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