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吳興區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接待了一位市民的信訪,而市民對事情處理結果不滿意,就投訴該民警目無法紀、以權代法,還在其朋友圈中發送不實信息。結果投訴到了警務督察部門,在督察部門的核查下,民警的執法過程沒有問題,該市民屬於不實投訴,督察部門就專門下了一張澄清正名通知書給民警和他所在單位,為他的行為正名。
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遇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對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個人聲譽造成嚴重侵害,也極大地損害了國家法律尊嚴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還嚴重干擾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
“我們接到的基層民警執法維權案件數呈現逐年上升趨勢,今年上半年已經接到100餘起投訴,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威的案(事)件依然高發、頻發,執法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湖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執法民警和警務輔助人員因依法履職遭受不實投訴的主要有
四類:阻礙民警執法、暴力襲警、誣告陷害、辱罵民警等,受傷最多的是派出所、交警大隊等一線執法部門民警。今年上半年已經發生涉及派出所民警、交警的侵害案件94起。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今年2月,公安部出臺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隨後,省公安廳印發了《浙江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湖州公安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積極落實文件內容,在經過數月的調研和反覆討論後,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湖州市公安局不實投訴澄清正名工作規範》(簡稱《規範》),為受到委屈的民警和警務輔助人員“撐腰、正名”。
該《規範》主要是為保障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及時消除因不實投訴舉報、誣告陷害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造成的不良影響,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規範》中詳細列舉了不實投訴的範圍、對受不實投訴民警的維權辦法等。對不實投訴,公安部門將在一定範圍內為被投訴舉報單位和民警澄清正名,包括髮出《澄清正名通知書》、向被投訴舉報人和單位通報、要求投訴舉報人道歉或通過媒體進行澄清等。如果投訴舉報人拒絕道歉,甚至涉嫌誣告、陷害的,警務督察部門還將啟動維權法律服務程序,協助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對民警和公安部門產生較大影響的不實投訴,督察部門還將為被投訴人舉辦正名儀式,分別按照影響範圍,在市公安局、督察部門和縣區局範圍內開展,並對被投訴人開展慰問和心理疏導等工作。
“民警的執法權和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今後我們執法時就更有底氣。”民警丁楠告訴記者,一線民警在執法時的壓力很大,有了這個《規範》的支持,就可以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使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從內心認可、支持、擁護民警依法履職。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
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時代,
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既需要全警努力,
也需要全社會理解支持,
努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
自覺配合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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