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案:夫被害,妻嫁賊人生兩子,知曉真相,她愧對前夫親殺兩兒

看古代百案 聊人性黑暗

結交好友,不想好友看上美貌妻

嶽州離城三十里處,有一地方叫平江,此處人口密集,其中張姓和黃姓者最多,有一張萬,結交了好友黃貴,二人皆是屠夫為生,兩人來往甚為密切,感情極好。

兩人雖是好友,家境卻天差地別,那張萬家中無甚積蓄,可以說是吃不飽也餓不死的主,他娶了一房妻子,名叫李氏,長得是閉月羞花,美貌極了,不僅如此,這李氏還是個賢德婦人。

那黃貴家中有錢,在當地算得上是大戶人家,只是至今尚未娶妻,平常一人也覺得孤苦,一日,那張萬正趕上生日,李氏為他做了一桌酒菜,二人和和美美對飲之際,那黃貴提著酒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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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壺上好的烈酒,用來給張萬賀壽,見好友如此熱情,張萬喜不自勝,於是便留下了黃貴對飲,遂命妻子李氏在一旁斟酒伺候著。

那黃貴因未娶妻,平日見美貌女子也會多看幾眼,今日見了這李氏,自然是移不開目光的,看了李氏幾眼後,黃貴不免情動,奈何又是好友之妻,黃貴也只能叫她一句嫂嫂。

再不敢多說半句其餘的話,便悶悶的和張萬繼續喝酒,兩人對飲半夜時分,那黃貴自覺酒勁上來,便告辭回到家中,半夜時分卻輾轉反側,心中想著那李氏嬌媚的模樣,竟再也睡不著,滿腦子都想把李氏弄到手。

次日五更時分便起床了,黃貴心中有了一計策,於是從錢匣子裡拿出了約莫五六貫錢來,便早早的來到了張萬家中扣門,那張萬聽是好友的聲音,見天色還早以為他有要事,便匆忙趕來開門。

英雄難過美人關,圖謀好友美貌妻

一見黃貴便問其故:“賢弟有何事?為何這樣早就來了?”黃貴笑道:“我親戚家有一頭豬,說要賣給我,我恐他說笑,特地邀你一同前去,若你想要些,我也會分給你,”那張萬聽此話大喜,忙叫了李氏在家準備酒席。

李氏見狀,先溫了一壺酒對黃貴說道:“難得叔叔來這樣早,快喝一杯熱酒再去吧,待天色亮些再出門,”黃貴見李氏如此,心中大喜,一副受寵若驚之態,遂與張萬喝了數杯酒,天色大亮時才動身。

因那黃貴的親戚在外地,他二人飲酒後出門,緊趕慢趕走了三十里路,到了河邊時,那黃貴說道:“我們已走了三十里地了,肚中又無食物,不如找個地方坐坐,待我去前面村子買些酒菜來。”

那張萬遂答應下來,讓黃貴買吃的,自己找地方歇息去了,不多時那黃貴買酒菜歸來,與張萬痛飲幾杯,本就有意算計他,不免勸得那張萬多喝了幾杯,那張萬因腹中無飯食,此時不勝酒力,一時竟醉倒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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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黃貴見張萬醉了,四下張望無人看見後,便從腰間拔出利刃,從張萬的肋下刺入,霎時間鮮血噴出,隨後扔了匕首,將張萬的屍體扔入河中,匆匆逃離。

待他回去後,見了李氏道:“嫂嫂,我和兄弟去親戚家買豬,不想親戚不在家,故此回來了,”李氏疑惑,問道:“既然叔叔回家了,那麼我丈夫為何不歸?”

黃貴道:“我和他在龍江口的河邊分別,張兄說要去西邊的莊上尋好友,故此我先回家,”說罷便裝作有急事的樣子,匆匆告別李氏去了。

李氏在家等到半夜,見丈夫還不歸,心中便有了不好了預感,等了三四日後仍不見丈夫歸,本想去問黃貴,哪知一出門就見黃貴急匆匆而來,只見那黃貴說道:“嫂嫂,禍事來了,今日我去城外收租,不想遇見一客商,說龍江口河邊有一人溺亡,待我去看時,才發現是張兄,肋骨下不知被何人刺了一刀,我已請人打撈屍體,還買了棺木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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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李氏聽丈夫死了,哪裡受得住,當下心中悲痛大哭起來,黃貴裝模作樣勸了半晌後,各自離去回家了,過了數日,那黃貴又拿來一貫錢給李氏度日。

那李氏沒了丈夫心中悲痛,見丈夫好友又這般體貼,心中甚是感激他,也收下了這錢,半年後,黃貴花了大價錢託媒人去說親。

那媒人貪財,便去見了李氏,說道:“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娘子如此年輕,既然你丈夫亡故,你與其獨守空房,不如尋個好人家如何?”

說罷,見李氏臉色如常,便又說道:“那黃大官人是你夫好友,人品你也知道,他家中又富足,你不如嫁給他,也能過好日子,”李氏聽此話,說道:“我夫死後,我也得過他的救濟,若是能嫁給他也不錯,只是他是我丈夫的兄弟,恐以後遭人非議啊。”

媒人又使出三寸不爛之舌勸了幾句,那李氏便害羞應了下來,黃貴大喜,遂準備聘禮,迎接那李氏過了門,夫妻結婚之後極和睦,二人舉案齊眉也過了一段快活日子。

約莫十年後,那李氏也給黃貴生下了兩個兒子,那日正是清明節時分,人人皆去上墳掃墓,黃貴和李氏也給祖先上墳回家,二人在房中對飲,不想黃貴醉酒,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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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貴對妻李氏說道:“你掛念張兄嗎?”李氏被這一句話問得愣住,遂問其故,黃貴笑道:

“本不想告訴你,只是如今你我成婚十年,生了兩個兒子,就算告訴你一些秘密,你也不會恨我了,十年前我為了得到你,害死了張兄,後將他屍體扔進河裡,那日也是清明節,故此我才想到了此事。”

李氏聞言,一股怒火湧上心頭,她聽此話哪裡能不恨,本以為這是個好夫君,不想竟因為自己的原因簡介害死了張萬,心中雖這樣想,表面卻故作鎮定說道:“既然事情已經是這樣了,我也已經嫁給了你,也算是孽緣了。”

說罷便哄著醉酒的黃貴上床歇息去了,那黃貴次日醒來,便忘了此事,過了數日後,黃貴外出做生意,李氏便收拾了衣物去了孃家,將此事告知了兄長,其兄長正是衙門捕頭,又將此事告知給了知縣。

那黃貴也被拿去了縣衙,一番審問後將此事交代了,遂被判了斬首,至於那李氏因無辜受連,知縣便把黃貴的家產給了她,又封給她貞婦的封號。

說來也巧,黃貴被斬首後不久,留下的兩個兒子,也因端午時過河溺死在了龍江口,後只留那李氏獨自一人苟活。

那李氏年老彌留之際才說出是她在兒子飯菜中下了藥,兩兒過河時藥性發作才跌入河中,因她愧對張萬,和賊人生活十年還生了兩個兒子,賊人雖死,她卻看著兩兒日夜不能寐,遂下了此狠手、


後記:也不知李氏獨活的十幾年是何種心情,雖有萬貫家財,卻從此獨自一人,不知她夜半時分想起溺死的兒子,是否有過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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