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2020年度改革工作要點》確定重點推進23項改革任務(二)

民主法治和社會治理領域改革

健全人大工作機制,制定加強和改進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提升代表聯絡站建設水平,強化網上代表聯絡站和星級代表聯絡站建設,進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

完善協商民主機制,完善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機制,加大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比重,建設“有事好商量”協商平臺,推進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優化審判監督管理方式方法,加強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建設,深化和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巡迴檢察向看守所和社區矯正巡迴檢察延伸。

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深化訴調對接多元化解機制改革,完善落實“一村(格)一警”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持續推進國家級和省級綜合減災(安全)示範社區創建工作,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同時,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為抓手,推進平安新鄉建設。

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實現機構、人員、業務優化協同高效;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改革和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新鄉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