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來源 / 遵義機構編制網/基層醫師公社

作者 / 仲盈


鄉村醫生編制管理有了新舉措。


鄉村醫生身份問題的解決關係著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發展。近些年,各地在村醫入編的問題上都做著相應探索,舉措不盡相同。


近日,貴州省遵義市委編辦發佈文章,要求緊盯“易地扶貧搬遷、農村醫療衛生、基層隊伍建設”三大重點,鞏固脫貧成果、提升脫貧質量,全力為奪取脫貧攻堅的全面勝利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遵義市委編辦從合理設置機構和配備編制著手,共為安置點設立街道辦事處3個,共核定行政編制88名、事業編制112名;


新設立衛生機構3個,共核定事業編制50名,為安置點周邊衛生服務機構調整增加事業編制10名。


1 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 名編制內鄉村醫生


近日,遵義市委編辦、市衛健局、市人社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按照“縣招鄉管村用”管理模式,按所在村轄區每千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推行新進鄉村醫生納入編制內管理,逐步實現1 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 名編制內鄉村醫生。


編制內鄉村醫生由鄉鎮衛生院實行統一管理、調配和考核,原則上在村衛生室連續服務期限不得少於8 年。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基層編制不斷放開,村醫身份有望解決


為進一步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方便的基本醫療服務,盤活基層醫療機構編制勢在必行。


衛生健康領域的“根本大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於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其中第五十六條規定,國家加強鄉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建立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完善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的服務收入多渠道補助機制和養老政策。


可見,今後在法律基礎上,鄉村醫療衛生隊伍的管理將越來越規範化,建立科學的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今年2月,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指出,允許各地盤活用好基層衛生機構現有編制資源,鄉鎮衛生院可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村醫。


這項政策為今年及以後村醫編制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去年9月,國家衛健委在廣東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廣東省做強基層衛生、深化縣域醫改典型經驗和做法。


國家衛生健康委體改司副司長莊寧介紹,廣東省圍繞調動基層服務積極性、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優化服務模式,採取有效措施,取得積極成效。


在人才管理方面,與安徽省“編制週轉遲”相似,廣東省推行的是靈活的人事管理政策。實行“縣招縣管鎮用”,鼓勵建立“人才池”制度,編制和人才可在全縣統一調配和流動。


其中廣東省花都市以提升鄉醫待遇為重點,招聘和穩定鄉醫隊伍,實現人才穩。


由鎮衛生院法人擔任村站法人,並實行人員、業務、學習培訓、績效考核等統一管理,實現機制穩。鄉村醫生嚴格執行村衛生站規章制度,在看好病的同時,更加註重公共衛生服務,讓群眾少生病,實現服務穩。


官方發佈:每個行政村配1名編制內村醫


另外,通過推動村衛生站鄉村醫生入編、鎮衛生院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區級醫院外引內培高層次衛生人才、區內醫師縱向流動,建立了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衛生人才隊伍。


近兩年,已經有不少地方開始根據自身實際來解決部分村醫編制。現在,在新的法律以及中央文件的規定和指導下,相信會有更多地方完善政策,進一步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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