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皆知高薪養廉,明朝反其道而行,不但沒能養廉還給了官員貪汙理由

“高薪養廉”這個詞大家都很熟悉,意思就是說要提高官員的收入,避免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謀取私利,從而達到根除腐敗問題的一種行政機制;這似乎是有道理的,唐宋時期都是推行“高薪養廉”制度,但明朝卻反其道而行,認為“低薪”才能“養廉”;那麼明朝的“低薪制”真能促進官員廉潔自律,杜絕貪汙的現象,從而催生出更多的清官嗎?聽編者為您分析“低薪養廉”的真相。

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所謂古代官員的俸祿,其實要分為兩個部分來講,首先“俸”即月薪,“祿”指的是配給的實物,例如糧食、布匹、火炭等日常用品;在唐宋時期官員的俸祿較高,而到了明朝,無論是何種級別的官員,僅依靠俸祿都是難以生活的;朱元璋建立大明後,將全國官員分為九個級別,每個級別又分成正、副兩檔次,然後根據這18個檔次定薪;

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明朝一品官每年可以領取1000石祿米,九品官每年也能領取60石;明朝的一石摺合76公斤,按理說每人每月1石大米已經完全能滿足生活;例如海瑞這種正二品官,每月可以領取62石祿米,為何他的日子過得卻十分悽苦,連一口肉都捨不得吃呢?這是有原因的。

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明朝曾頒佈律令,將官員的一部分祿米折成銀鈔發放,而且官員品級越高,摺合的銀鈔比例就越大,這便是明朝特有的“折色”辦法;據《大明會典》記載,海瑞級別的明朝官員,折色後每年只能到手1石祿米和12兩白銀,其餘全部摺合成了寶鈔;萬曆時期的米價每石高達5兩銀子,而且寶鈔更是十分雞肋,600貫寶鈔還買不了1石米,也就說海瑞每年共得不到4石的大米;眾所周知,海瑞是古代的清官楷模,他從來沒有任何灰色收入,僅靠俸祿為生,日子自然過得十分清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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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色法是明朝低薪現象的主要根源,其實這也是無奈之舉;據史料記載,官員俸祿最高的宋朝,每年的財政收入約合1.6億兩,自然財大氣粗能奉行“高薪制”;而明朝每年的收入才堪堪2000萬兩,與宋朝差距巨大,和大唐更是沒得比;此外明朝還一直受龐大宗室子孫的拖累,老朱家人丁興旺,到了萬曆年間達到了8萬人之眾,朝廷不僅要養活這8萬貴族,還要將大明一半的賦稅田地分給了他們;再加上越來越多的軍費支出,明朝的財政已經瀕臨崩潰,只能無奈採取割官員俸祿的“肉”,來堵財政上的“窟窿”。

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宋朝奉行“高薪養廉”制度,官員的收入比明朝官員要高十倍,不僅能滿足日常生活,而且高級官員僅靠50萬銅錢的俸祿,結合宋朝平穩的物價,已經算得上是十足的大富翁了;然而宋朝的貪官汙吏也是數不勝數,僅在一朝之中,就並存了蔡京、童貫、高俅、李彥、朱勔等十多位鉅貪,因此“高薪養廉”效果似乎並不好;而明朝則走上了另一個“低薪養廉”的極端,但也同樣滋生了眾多“蛀蟲”,例如鉅貪嚴嵩被抄家後,將搜出的嚴家財產登記造冊,編成了一本6萬字的《天水冰山錄》;一代名相張居正死後,家中也被抄出大量金銀與其他財物;俸祿較多的高官尚且如此,中底層的明朝官員也幾乎人人貪汙受賄。

唐宋兩朝推行高薪養廉,為何明朝卻反其道而行,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明朝如海瑞般的清官並不多,大部分人讀書入仕都是為了報效國家,但是為國盡忠也要保障基本生活,僅依靠俸祿是無法養家的,所以大部分官員都依靠手中的權利,尋找一切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機會;因此“低薪”不僅不能“養廉”,反倒助長了官員的貪腐,給了一部分官員貪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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