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慣偷成癮 檢察官提醒防範之心不可鬆懈

六旬老太慣偷成癮 檢察官提醒防範之心不可鬆懈

六旬老太慣偷成癮 檢察官提醒防範之心不可鬆懈

犯罪嫌疑人盧某前科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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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盜竊罪 有期徒刑8個月


2014


盜竊罪 拘役6個月


2014


盜竊罪 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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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盜竊罪 拘役4個月


2018


盜竊罪 有期徒刑6個月


2019


盜竊罪 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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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你沒有看錯,

這就是今日高小檢說法主人公,

一名六旬老太的“戰績”!

六旬老太惯偷成瘾 检察官提醒防范之心不可松懈

說到“小偷”,人人都是深惡痛絕,更遑論小偷中的“慣偷”。近日高安市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慣偷”向法院提起公訴。

“看著面善的一個老太太,居然會做出這種事。”程女士看著監控中順走手機的熟悉身影除了憤怒還有後悔。

2019年5月某日,在高安開小吃店的程女士忙完早晨的生意後就跟店員一起出門買菜,此時店門大敞無人看顧,程女士帶走了自己的警惕心,卻在店裡留下了新買不久的手機。而一道身影在她們離開後大喇喇地進入店內,順手牽走了這部手機。所幸店裡的監控記錄了這些畫面,但程女士的新手機還是被這畫面中的“面善”老太以200元的價格賣給了外地人,難以追回。

六旬老太惯偷成瘾 检察官提醒防范之心不可松懈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看似面善”的六旬老太居然是個前科累累的慣偷,早在2004便因盜竊判刑,之後就不定期作案被判刑。案發前犯罪嫌疑人盧某做著一份保姆的工作,卻在東家的朋友店裡行竊,偷的也是一部手機。而被害人礙於朋友的情面在追回手機後沒有報警。不思悔改的盧某卻慣偷成癮繼續作案。

經審查證據確鑿,目前案件已移交法院提起公訴。

六旬老太惯偷成瘾 检察官提醒防范之心不可松懈

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人們容易被看似平靜的環境和他人友善的外表迷惑,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時刻保持警惕,是最直接有效守護自己人身財產安全的方法。

高小檢說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人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審核:鄒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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