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家教獎勵千元:激發“惡之花”的蝴蝶效應

舉報家教獎勵千元:激發“惡之花”的蝴蝶效應

教育局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有償家教實名舉報獎勵機制》,對舉報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反映情況查實後獎勵每位舉報人員千元。下一步教育局將修訂完善《關於治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實施意見》,動真碰硬、鐵腕治師,堅決制止違規補課、有償家教。

疫情期間大概不會有教師在家裡進行"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因為生命安全的考慮。但是如果教師在網上對學生進行一對一或一對多的輔導,不知算不算"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如果有教師錄製課程在網上售賣不知算不算"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區裡的群眾看到這條新聞大概都會摩拳擦掌躍躍欲試,他們期盼著最好在《治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實施意見》里加上舉報獎勵,而且獎勵的數額再增加一些更好,另外他們大概也會關心如果多人舉報一個教師是不是都能拿到獎金……大搞特搞家教的教師大概會咬牙切齒,因為這所謂的"獎勵條例"葬送了他們一年幾十萬的收入;而不怎麼搞的或者範圍小的則會冷眼旁觀,看看他們是做做樣子還是"抓小放大"——抓沒有後臺的"小",放上面有人的"大"。在疫情中堅持下來的培訓中心看到此文件一定欣喜若狂,他們都在等待著疫情之後培訓學生數量的爆炸式增長,接下來培訓中心漲價潮來襲、家長在疫情之後收入減少卻不得不面臨增加的教育投入就會成為新的社會話題。

舉報家教獎勵千元:激發“惡之花”的蝴蝶效應

教育局著急出臺《治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實施意見》,主要是因為"有償家教"影響了教育的整體形象、玷汙了教師職業道德、違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則、不利於教學質量的提高和學生的成長。

"有償家教"事實上是一種商業行為,家長在教師面前是弱勢群體,就導致了這種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損害了教師"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光輝形象,扭曲了奉獻和服務的核心。然而,教師群體中打著教學研究的旗號進行的其他商業或類似於商業的行為,是否能得到規範和約束呢?

"有償家教"玷汙了教師的職業道德,就是教師利用職務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果說校園裡教師是以這種"不當"的勞動方式謀取私利,那麼在校園裡以名目繁多的基建項目、以所謂的辦學特色、校服、學習資料、營養午餐,甚至是剋扣職工福利等方式謀取私利的人是否能得到規範和約束呢?

"有償家教"違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則。教育的公平是多方面的,從學生層面來說有學校之間的公平、班級之間的公平、班級以內的公平。我們不應該只侷限於班級以內的公平,名校、大校強者恆強,弱校、小校以掛名的方式委身於大校、名校,給外界造成一種教育均衡的假象。

舉報家教獎勵千元:激發“惡之花”的蝴蝶效應

從教師層面來說,教師的工資待遇、教師內部的工資分配也存在許多不公平的現象。《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國務院明確2020年將把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落實情況作為督導重點,作為督導重點說明多地達不到這個標準。教師工資內部分配的部分從廣義上來說包括骨幹津貼、職稱評定、績效工資、崗位設置,這些內部分配的部分"官本位"、"私利化"現象嚴重,疫情學生居家學習期間,那些"名利雙收"的教師們對在線學習資源的貢獻寥寥,高級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名師工作室……每年都獲得了大量的額外利益,對應獲得他們的貢獻又有幾何?這就導致認真負責、踏實教學的教師怨氣沖天,要麼把心思放在"求官發財"上,要麼消極反抗,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負責的教師越來越少,校園裡人浮於事,形式氾濫。

"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因為不公平現象的累積會導致教師良知的徹底缺失和城市與農村教師在心理上的兩極分化。城市教師的心理牴觸情緒會間接導致教學質量的下滑,或許多年後因為教學質量下滑失去名校光環後的房地產價格堅挺不在,城市與農村在經濟、人才上的權重會有一個重新平衡與互換的過程。

教育是培養人的一種社會活動,人的複雜性和社會的複雜性,決定了教育的複雜性。辯證唯物主義者運用唯物辯證法,從社會生產力發展角度評價現有的教學模式,認為現有全社會的教育體系,已經落後於物質世界的發展步伐,不適應各行各業對人才的需求,教育產品的生產模式至今仍然處在"手工作坊"階段。教育的公平是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的保證,我們不應只關注班級內的公平,而應該關注更"全面"的教育公平,實施更"全面"體現教育公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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