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非“四類”人員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可自願自費接受核酸檢測

4月13日15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定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監察專員王斌、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國家移民管理局邊防檢查管理司司長劉海濤、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二級巡視員靳軍號就強化防控能力、醫療物資出口、守好陸地邊界、民航包機執行等來回答媒體提問。

對經口岸進入的入境人員該如何進行管理,是否需要核酸檢測?

王斌介紹,目前我們對境外入境人員實行的是精準分類、分級分區的管理策略,包括幾個方面:第一,對入境的“四類”人員,首先是前三類人員,就是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還有有發熱等症狀的入境人員,我們要立即送到定點醫療機構去進行隔離治療。這些人員是要通過核酸檢測進行確診或者是再次排查的。對於這些人員的密切接觸者,要進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也就是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在觀察期間如果出現了異常的症狀,也要及時送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和診治。

第二,非“四類”人員,實際是在境點的所在的省份實施入境後的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他們可以自願自費接受實驗室檢測,也就是說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的第3天、第5天可以進行2次核酸檢測,同時在第5天可以再次做一次血清特異性的IgM抗體檢測,上述三種檢測如果都是陰性的,在集中醫學觀察7天后他們可以選擇回家,居家再進行7天的醫學觀察。

第三,對於既不屬於上述“四類”人員也不屬於剛才提到的非“四類”人員,但是經過醫療衛生機構判定為無症狀感染者,這樣的入境人員需要接受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經過2次核酸檢測,這2次核酸檢測需間隔24小時,2次檢測陰性之後才可以解除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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