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
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題: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
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全民國家安全?
也許有人會覺得
國家安全距離日常生活很遙遠
實際上
“國家安全”早已不限於
“保衛國家不受侵略”的意思
而拓展到了經濟、社會、生態環境、
網絡空間等各個領域
它其實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有關
小到隨口一句話、拍張照片、
蒐集網絡公開的資料……
看似不經意的舉動
其實都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什麼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
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
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基石: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國家安全法》
3 《反分裂國家法》
4 《反間諜法》
5 《網絡安全法》
6 《反恐怖主義法》
7 《核安全法》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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