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建設迎來法律規範 火電、電網命運幾何?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电力市场建设迎来法律规范 火电、电网命运几何?

北極星售電網訊:4月3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早在2015年,《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就已列入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也是整個能源法體系的“龍頭”項目。

如今,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意味著《能源法》距離正式出臺又前進了一步。那麼這份中國能源領域最重要的法律項目中,對於電力及電力市場建設又有哪些關鍵性的內容呢?享能匯(ID:Encoreport)今天就帶著大家一起來一探究竟。

清潔高效與低碳是火電未來之路

總則的第四條就是結構優化。“國家調整和優化能源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動化石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和低碳化發展。”

毫無疑問屬於化石能源的火電未來的發展之路必然是清潔高效利用和低碳化。這一點也在第三章能源開發與加工轉換、第二節化石能源、第四十二條火電開發中得到了明確:“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清潔、安全、高效火力發電以及相關技術,提高能效,降低汙染物排放,優化火力發電結構,因地制宜發展熱電聯產、熱電冷聯產和熱電煤氣多聯供等。”

電網無歧視接入

在第四章能源供應與使用、第五十三條管網管理中,明確了“電網、石油天然氣管網等能源輸送管網設施應當完善公平接入機制,依法向符合條件的能源生產、銷售企業等市場主體公平、無歧視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市場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接入能源輸送管網。”

這一點會極大地有利於可再生能源發電接入電網,以及各類微網等項目與大電網的鏈接。

除此之外,有關供應監督的內容也對電網的公平開放做了規定。“能源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具有自然壟斷特徵的電網、石油天然氣管網等能源輸配管網的公平開放、投資運行效率等實施監管,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

市場與價格

第五章能源市場、第六十五條市場建設目標中,明確國家分品種“建立主體多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有效監管的能源市場體系,實現能源資源在更大範圍的優化配置。”

價格形成機制方面“能源領域的競爭性環節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國家推動形成主要由能源資源狀況、市場供求關係、環境成本、代際公平可持續等因素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考慮到國內的電力市場狀況和正在推進的電力體制改革,未來電力價格將主要由電力交易市場、現貨交易來形成。成為反應市場供求的價格信號。

而另一個備受電力市場關注的則是價格成本監審。“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規定開展能源價格成本監審。能源企業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真實、準確提供價格成本數據,接受價格成本監管。價格主管部門應當考慮能源產品或者服務的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以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準許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計稅和公平負擔原則,制定、調整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能源價格。”

這主要影響電網輸配電價的成本核算和最終價格核定。這也意味著未來輸配電價的核算將有法可依,公眾對於輸配電價的成本構成等關鍵因素也會有更多的透明度。

原標題:《能源法》徵求意見!火電、電網命運幾何?電力市場建設迎來法律規範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