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日本小說《螢火蟲之墓》中,有這樣一句話——“珍惜今天,珍惜現在,誰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

在感情生活中亦是如此,意外總是那樣猝不及防的到來,不給人一點準備的時間。幾天前,19樓網友“八仙果”在論壇上發了一則求助帖:

相戀4年,懷孕6月

我卻發現 他出軌了

這段感情還能繼續嗎?

我該做個未婚媽媽嗎?

一起來聽聽她的故事:

我是一個未婚的寶媽,孕六個月了,寫這個帖子,純想記錄從現在開始的未婚生子生涯。

簡單交代一下背景,我比孩子父親大四歲,自由戀愛四年,在懷孕之前的這幾年裡,我們感情可以說是特別特別的好,好到我相信這個世界一定是有真愛的,那就是我們。

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我們一起生活,看電影,旅遊,做家務,如膠似漆,哪怕分開一兩天,也會打幾個小時電話的那種。

可是為什麼感情這麼好都沒有結婚?

因為他父母不同意,我們門不當戶不對,而他是個獨生子非常孝順,好多次看到他左右為難的樣子我特別痛心,為此我們也分開過多次,但每次都沒有堅持一天就忍不住想念對方,而後又不了了之。我在心裡暗暗發誓就到今年年底吧,我一定放手,讓他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但是什麼是人生,預料不到的就是人生。或許是隨著年紀的增長他的壓力越來越大,慢慢的他的笑容越來越少,脾氣也慢慢變壞,而且在這個時候,意外發生了,我懷孕了。我天真的以為,這是一件好事,是感情催化劑,我萬萬沒想到,相反的這是一顆炸彈。

當聽到我懷孕的消息的時候,他很震驚,沒有喜悅,但還是很關心我,給我買水果買營養品陪我上醫院產檢,我當時心想那麼這就夠了。

儘管身邊的朋友一再提醒我讓我催促他和我結婚,但是我沒有提一句,因為在我的世界觀裡,這種事應該是男人主動提出來,如果他愛你就會給你和孩子一個家,而且我不喜歡逼他,任何事得心甘情願才行啊!呵呵,是不是好傻好天真?

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到懷孕三個多月的時候,我慢慢發現他變化特別大,開始動不動因為一丁點小事暴躁,對我吼,睡覺開始背對著我,連手都不挨我一下。

直覺告訴我他是不是有別的女人了,我也開始變得特別敏感,事實證明確實有那麼一個女的出現了,這是個很關鍵的人物,以後我還會說到。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懷孕後女人情緒也很特別,我也變得很狂躁,並不能控制,在他和這個女的當我的面打電話聊天,揹著我約會之後,我開始暴躁易怒。但我其實一開始還是是勸自己一定要忍,我知道如果我這個時候不忍,那麼外面的女人的溫柔和新鮮感一定會把他的心拉過去,這是男人的劣根性。

所以當他們約會回來之後,我在沙發上等他到凌晨三四點,回來後給他泡好蜂蜜檸檬水,他請她在外面吃飯的時候我在家啃饅頭等他,我因為孕期反應重在家裡躺一天只能喝粥,他還是和她在一起吃飯聊天,這些我都忍了,但是讓我失望的是他並不知道我的隱忍。

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我 應該做個未婚媽媽嗎?

請網友們幫幫我吧!

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現如今 非婚生子的情況屢見不鮮

其中也牽扯到了不少法律問題

一起來聽聽專業律師的分析與建議:

相戀4年懷孕6月,他竟在我最難熬的時刻出軌!我該做個未婚媽媽

盧曉倩

“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擅長婚姻家庭糾紛及企業商事合同糾紛案件。

如果父母雙方在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下生育子女,可能面臨非婚生子女撫養相關法律問題。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的確定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注: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根據相關規定,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3、關於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規定

根據《婚姻法》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一般為定期給付,如果父母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一次性給付。

感情的事誰都說不清,是分手還是繼續最終還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如果網友果果決定與男友分手,做一位未婚媽媽,建議與男方簽訂協議,明確約定孩子撫養事宜,以保障自身及未來孩子的權益。另外,非婚生子女怎麼上戶口問題最好提前先諮詢一下當地派出所。

作為一名已處理多起婚姻家庭糾紛的女律師,在此想談談自己的人生感悟。愛情是美好的,也可能是悲傷的,我們女人真誠地投入自己全部感情的同時,也要保持幾分清醒,千萬不要忘記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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