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根據中央和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昌平區2020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審核辦法如下:
組織機構
建立昌平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推進全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審核工作。由區教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區人力社保局、市規自委昌平分局抽調專人組成區聯合複審小組,具體負責對申請在昌平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證明證件材料進行聯合複審,在入學條件審核工作期間,原則上每天召開一次工作會議。
審核內容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在本區居住並工作,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須審核申請人務工就業證明、本區實際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等相關證明證件材料。
審核程序
(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申請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2020年5月7日至22日)按照網上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到昌平區居住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申請,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審核。審核不合格的,適齡兒童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審核合格的,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於2020年5月23日前將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報送至區聯合複審小組進行復審。
(二)區聯合複審小組開展聯合複審工作
區聯合複審小組組成部門及職責:
1.務工就業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
2.本區實際居住證明,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自委昌平分局審核。
3.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審核。
4.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相關證明,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審核過程中的特殊問題,由區聯合複審小組共同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報昌平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聯席會議協調解決。
區聯合複審小組與鎮(街道)審核小組同時開展工作,2020年6月2日前結束複審工作。
(三)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審核結果
聯合複審小組將複審結果反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結果後,於6月3日前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併為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出具《在京就讀證明》,同時在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系統上進行確認。
審核標準
(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申請人及其配偶,應在本區工作並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且目前為正常繳費狀態,同時提供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
在本區自有商品住房的申請人或其配偶,應在本市工作並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且目前為正常繳費狀態,同時提供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享受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政策,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出具含2019年12月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即可。
(二)實際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申請人在昌平區實際居住地(截至2020年5月31日)穩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請審核時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請人自有商品住宅,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經備案網籤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人租住房屋的須提供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201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房租發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複印件。所住房屋應適宜居住,能保證適齡兒童的安全。
租住單位公房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及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租住無房屋產權證農村民房的和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房屋產權證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出具意見。
居住或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非合法建築和人防空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租住按有關規定不得出租、轉租的軍產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證明無效;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型房、車庫、平房一間改多間,以及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兒童少年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
2.超齡兒童應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的證明,並說明未按時入學原因。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病歷或幼兒園證明等)。
(四)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審核標準
1.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持有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發的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因到期簽註、“卡換證”簽註換證等原因申請換領證(卡)的,新舊證(卡)間隔不超過60日。
2.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地址與實際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信息應為機打,塗改無效。
工作要求
1.負責聯合複審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條件審核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牽頭負責;要嚴格執行審核標準,依據工作流程規範操作,組織業務精幹人員負責材料審核和複核;要強化責任追究,將審核工作作為昌平區績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因審核不力造成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區教委要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區信訪辦要及時瞭解反饋群眾需求;區委政法委要全程跟蹤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3.任何單位或個人(含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的,列入失信黑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4.自2021年起,對非本市戶籍學生小升初入學資格進行區級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回原籍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各位家長朋友,2020年昌平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工作已經開始,如您的孩子選擇在昌平區就讀,為了不影響您的孩子正常入學,請您認真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2020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須知
1.請於5月6日起登錄http://yjrx.bjedu.cn“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昌平區,註冊信息。已參加過2019年12月昌平區幼升小預採集登記的家長需要根據“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上的提示,確認是否導入預採集數據,修改或補全信息後提交。
2.註冊時請認真核對所填信息,如自有住宅,請確認房屋產權證書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無誤。已提交的信息不能修改,信息有誤需撤銷後重新註冊,一個手機號碼只能註冊三次。
3.如果信息校驗不通過,請先核對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信息填寫是否有誤,如果無誤請與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聯繫。如果近期變更過戶口需要通過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手動驗證(技術支持電話4008310001)。
4.忘記平臺登錄密碼,可用適齡兒童的身份證號碼找回,具體操作按系統提示。
5.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請於5月7日至5月22日,按照線上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申請。
採集系統每日上午10:00開放後三天預約。6.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取得民辦學校《在京就讀證明》後,於6月3日-6月6日到民辦學校聯繫就讀。
7.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取得公辦學校《在京就讀證明》後,於7月2日9:00-7月4日17:00再次進入信息採集系統,網上填報志願,7月6日,電腦派位。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流程圖
✔ 信息採集:5月6日起
✔ 鎮街審核:5月7日至5月22日,線上預約後到鎮街提交申請——未通過,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 聯審小組複審:6月2日前,反饋審核結果——未通過,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 取得《民辦學校在京就讀證明》:6月3日至6月6日,聯繫民辦學校就讀
✔ 取得《公辦學校在京就讀證明》: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填報志願,7月6日,電腦派位
✔ 入學通知書:7月上旬
✔ 建立學籍檔案:9月1日至15日
昌平區小學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
回龍觀地區招生諮詢電話:69740173
天通苑地區招生諮詢電話:89706142
各鎮街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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