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孝順公婆天經地義,沒聽過女婿贍養岳父母”“離婚”

兩個人既然成為了夫妻,就應該對雙方的父母都盡到贍養的義務,而不是袖手旁觀,覺得對方的家長不是自己的親人,跟自己沒關係。

作為夫妻,對於生活中出現的困難,應該齊心協力地去面對,而不是互相推諉扯皮,那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讓問題更糟。

林玉自小就和自己父母感情很好,三個人也一直生活在一起,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林玉直到大學畢業之後才離開父母到另外一個城市去打拼。她也被自己心儀的公司錄取了,一找到工作就告訴了自己的父母。

林玉的父母也為她高興,也說好了等林玉穩定下來,兩人就經常過來看她。

林玉喜歡上了自己的同事,叫李森。兩個人經常會有一起工作的機會,但是交流的機會很少。

感情這事說來就來,就在這樣的相處中,林玉也漸漸的喜歡上了李森,林玉和自己父母的關係很好,也會把自己喜歡李森的心情告訴媽媽,媽媽也鼓勵她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

“兒媳孝順公婆天經地義,沒聽過女婿贍養岳父母”“離婚”


雖然林玉依舊不是很瞭解李森,但是她覺得自己媽媽是對的,應該勇敢地追求自己喜歡的人。

於是在兩人工作結束的閒暇時間裡,林玉開始約著李森去吃飯,或者有什麼好玩的事情也會叫上李森。

兩人的相處也很舒服,李森漸漸地對林玉也有了好感,雖然兩人並沒有聊過什麼深入的話題,但是林玉覺得李森就是自己覺得合適的人,在不久之後就和李森告白了,李森也對林玉有好感,於是兩人也就成為了男女朋友。

兩人在一起之後,也沒有對彼此的家庭過多的瞭解,就只是單純地在一起玩耍而已,所以直到結婚,林玉都不知道李森家裡的情況。

兩人結婚之後,林玉才知道李森的母親是一直臥病在床的,每天都需要有人照顧才行,李森的工資不低,所以一直也有僱人照顧自己的母親。

但是對於林玉的影響還是很大,每次林玉在的時候,李森都會要林玉去照顧自己的母親,但是自己卻完全不動手。

“兒媳孝順公婆天經地義,沒聽過女婿贍養岳父母”“離婚”


林玉並不討厭照顧自己的婆婆,但是每一次李森都在旁邊不動手,自己玩自己的,也不會幫林玉,林玉覺得自己的婆婆也是李森的媽媽啊,應該是李森更加認真的照顧才對,但是李森卻彷彿是個旁觀者。

林玉很鄭重地和李森談論這件事情,但是李森卻覺得她莫名其妙,還說:“兒媳婦娶來就是要照顧公婆的,如果什麼事我都做了,那我娶你幹啥?而且你的父母應該你自己照顧,我的父母也是你照顧,這才是正常的婚姻。”

林玉聽到這個話,十分的震驚,她覺得自己的父母首先得是自己盡心盡力的照顧,兒媳再怎麼樣也是兒媳,並都不是婆婆最親的人,作為兒子也應該做點什麼啊,哪怕是打個下手也行,不應該全部都甩給兒媳婦。

林玉覺得自己的確是應該好好地照顧自己的婆婆,但是李森的觀點在林玉看來是十分畸形的,但是對於李森來說,這是一件很正常很理所應當的事情。

雖然有些分歧,但接下來的日子,還是正常的過著,林玉一旦不上班的時候,就要去照顧自己的婆婆,她也已經慢慢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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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最讓林玉心寒的是,一次林玉的媽媽上街買菜的時候,後面的小貨車沒有注意行人,避讓不及,把林玉媽媽撞傷住院了。

一聽到消息,林玉心急如焚,就想馬上去醫院看看媽媽傷得嚴不嚴重,照顧媽媽一陣子。

於是她跟李森商量父母年紀大了掙錢不容易,看能不能拿點錢付下醫藥費,自己去照顧下媽媽,可是李森聽了卻很不高興,他心想林玉走後,自己的媽媽沒有人照顧了,還要她孃家花錢,死活不同意。

於是兩人為這事爭吵起來,李森說道:“兒媳孝順公婆天經地義,沒聽過女婿贍養岳父母的。”聽到這話,林玉驚呆了,自己任勞任怨照顧他媽媽沒有一點感謝就算了,我媽媽出事了他卻可以這麼理直氣壯,不管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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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怒不可遏說道:“離婚!”她不能理解,大哭了一場,覺得自己和李森的婚姻,就是一種錯誤,自己不應該在沒有了解清楚的時候,就草率地戀愛,結婚,心裡十分後悔。

婚姻是女人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人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會很容易衝動,做下一些並不適合的決定。

對於女人來說,婚姻裡的自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是如果在一開始的選擇中就不夠謹慎,就會在之後的日子裡埋下悲劇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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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組建了家庭,那麼公公婆婆是父母,岳父岳母同樣也是父母。一個男人就是一個家庭的擔當,是自己的父母,和妻子兒女的支柱。

如果一個男人覺得照顧父母全是媳婦的事,而自己卻可以不聞不問,甚至還把裡外遠近分得那麼清,那麼這個男人一定不是什麼好男人,和這樣的男人共度一生,只會帶給女人更多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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