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亞研究】張寧:哈薩克斯坦構建國家認同的經驗


關鍵詞:哈薩克斯坦;認同;國家意識;人類命運共同體


內容提要

哈薩克斯坦是一個多元文化較突出的國家。獨立後,通過強調公民身份和權利、重視各民族宗教平等、設立人民大會機構、發展三語教育等措施,哈薩克斯坦努力構建"哈薩克斯坦人"這一國家認同基本概念,提出建設"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主張,旨在實現"永恆的國家"目標。在統一國家認同過程中,哈薩克斯坦也經歷過曲折,面臨國語普及速度慢等困難。經過獨立後近30年的發展,在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的領導下,哈薩克斯坦國家認同建設總體上成就顯著,社會和諧穩定,民眾的國家自豪感強烈,"哈薩克斯坦人"的意識已深入人心並被廣泛接受。


無論是個體認同、社會認同,還是國家認同,本質上都是個體或社會全體成員的自我描述,即在內群體和外群體的相互比較中,認識到個體(他或她)屬於特定的內群體,並體驗到作為內群體成員帶來的情感和價值。認同與忠誠是一個硬幣的兩面。認同越強,忠誠度越高。為了國家的穩定,世界各國都重視國家認同的工作,鼓勵國民忠誠於自己的國家。


當今世界,幾乎所有的民族和國家在其形成過程中,都經歷了原住民與來自不同地區的人民長期交往,語言、文化、利益、血統等相互融合,哈薩克斯坦也是如此。在其發展歷程中,見證了多民族遷徙、大國征伐、國家變遷。長期的多民族和多樣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今日的哈薩克斯坦特有的國家認同。其發展道路是以公民認同為基礎的民族統一和建設之路,目標是通過國家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按照“多樣性的統一”原則,以“哈薩克斯坦人”為基礎,建設“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實現“永恆的國家”。


【中亞研究】張寧:哈薩克斯坦構建國家認同的經驗

1、文化多樣性

從歷史發展進程可知,處在歐亞大陸中心地區的哈薩克斯坦,自古就是各部落民族往來頻繁、不同文化碰撞交流之地。今天的哈薩克斯坦是個民族宗教多元化和文化多樣性表現較充分的國家,不同文明和文化在此交融生長。哈薩克斯坦的文化多樣性表現為它同時具有歐洲、突厥、伊斯蘭、獨聯體身份。


第一,從傳統習慣看,哈薩克斯坦居民的穆斯林和東正教特點較多。70%的居民信仰伊斯蘭教(主要是遜尼哈乃斐派),信真主安拉、過齋月、喜歡吃牛羊肉等。因此,伊斯蘭合作組織同意接受哈為正式成員。同時,境內還有約1/4的斯拉夫族人,信仰東正教,與俄羅斯的習慣一致。


第二,從生活方式看,哈薩克斯坦是個世俗國家,當代生活方式歐化色彩較濃厚。哈薩克斯坦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曾表示:“哈薩克是歐洲人,不是亞洲人,我們本質上是歐洲人,這是我們所受的教育。”哈薩克斯坦國家足球隊2002年轉入歐洲足聯,世界盃選拔時也參加歐洲預賽。


第三,從語言看,哈薩克斯坦的國語是哈薩克語,與土耳其、阿塞拜疆和中亞四國(塔吉克斯坦除外)語言均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因此成為突厥語國家元首會議成員。與此同時,俄語也是官方語言,在哈薩克斯坦廣泛使用,尤其是在精英階層,族際交流語言主要是俄語。


第四,從歷史進程看,哈薩克斯坦由蘇聯加盟共和國獨立而來,是獨聯體成員,與蘇聯成員具有諸多共性,被稱作“歐亞國家”,這也是哈將獨聯體視作外交的最優先方向之一,積極參加歐亞經濟聯盟和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的原因所在。


從考古成果看,哈薩克斯坦境內已發現很多石器時代的遺址,說明此地很早就有人類居住和生活。從公元前3000年到紀元開始這段大約三千年的時間裡,主要是安德羅諾沃文化和塞人文化,就其經濟和文化傳統來說,屬於印歐語系中的古伊朗分支,具有印歐語系的特點。大約從公元前3世紀開始,隨著匈奴和突厥興起,大量遊牧部落從東方向西遷徙,歐亞大草原上建立起多種不同的遊牧民集團,突厥文化和語言共同體開始逐漸形成,比如以狼為祖先的圖騰崇拜、敬天敬祖等。


約8-11世紀阿拉伯人佔領了中亞,給哈薩克斯坦帶來了伊斯蘭教。13—14世紀蒙古人佔領了該地區。由於蒙古人數量相對較少,儘管是統治階層,但逐漸被佔優勢的突厥人同化。蒙古人統治時期,在哈薩克斯坦建立了等級嚴格的汗國政治制度,還加速了伊斯蘭教的傳播。大約到15世紀,伊斯蘭教已在哈薩克斯坦被廣泛接受。


15世紀,在原住的歐羅巴人種和外來的蒙古人種這兩大人種持續數百年的複雜互動的基礎上,哈薩克族及其族群疆域基本形成。歷史學家也基本一致認定1465年是哈薩克汗國誕生元年。哈薩克汗國時期,受自然氣候條件及其遊牧生活方式影響,哈薩克斯坦出現了三大“玉茲”(即大的部落聯盟,同屬於哈薩克民族且居住在全體哈薩克人疆域內):一是南部和七河區的大玉茲;二是中部、北部和東部的中玉茲;三是西部的小玉茲。玉茲文化(或稱“玉茲習氣”)本質是部落本位主義,給國家和社會生活帶來裙帶關係、任人唯親和割據勢力,各玉茲間也往往因為利益分配不平衡而產生矛盾,甚至長期各自為政(相當於三個汗國)。


18—20世紀,哈薩克斯坦被沙俄和蘇聯統治。這個時期,哈薩克族被“俄羅斯化”。在給哈薩克斯坦帶來現代化的同時,俄羅斯也人為地打亂了哈薩克斯坦原本的自然發展進程,使其傳統文化被削弱。到1991年哈薩克斯坦獨立時,“在這塊祖先留下的土地上,哈薩克族約佔總人口的40%,但哈薩克語卻面臨著喪失其社交功能的威脅,因為境內大部分居民都使用俄語。俄羅斯族大都生活在城市,主要在工業企業工作,其他民族的大部分人實際上處於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生活的邊緣”。也正因如此,獨立後的哈薩克斯坦在構建自己的國家認同時,“去蘇聯化”和“去俄羅斯化”成為重要內容之一。


從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哈薩克族的自身發展中,也可看出多元文化的影響。科學家從語言學、民族學和人類學等學科角度考察後認為,哈薩克民族的整合歷史可以概括如下:語言方面,經歷了古歐洲語一印度一伊朗語一早期突厥語一突厥語一哈薩克語的發展歷程;民族構建方面,經歷了印度一伊朗——突厥——哈薩克民族的發展歷程;體質人種方面,經歷了歐羅巴人種——歐羅巴一蒙古人種——蒙古一歐羅巴人種的發展歷程(即在原住的歐羅巴人種和外來的蒙古人種複雜互動的基礎上形成)。不過,哈薩克斯坦學者普遍認為,儘管多元文化交流自古有之,但哈薩克斯坦這塊土地上原本以較單一的哈薩克族為主,居住著三大玉茲(部落聯盟),信奉伊斯蘭教為主,其他民族和宗教的數量和影響都不大。


今日哈薩克斯坦的多民族多宗教狀況主要是19世紀和20世紀的政治運動的結果,尤其是19世紀沙俄佔領中亞、20世紀30年代斯大林集體化運動、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作為蘇聯大後方基地、50年代的墾荒等。從20世紀初到蘇聯解體,總計約560萬人遷移到哈薩克斯坦,而當時的哈薩克居民只有約600萬人。在外來人口大量湧人的同時,哈薩克族自身的人口數量卻大幅減少。減少的原因同樣是貧困和政治運動。


哈薩克斯坦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認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沒有一個民族像哈薩克民族這樣,在人口方面經歷過這麼大的曲折,遭遇過這種可能完全消失的威脅。一方面,哈薩克斯坦的多民族現狀主要由人為造成。那些並非自願來到這塊土地上的人沒有過錯。哈薩克人從未被困難嚇倒,不僅堅強地活了下來,還越發變得友善和寬容,從未排斥那些外來的人,從來沒有因為20世紀的境遇而指責任何人,相反在自身尚處於極端貧困狀態的時候,將那些遭受困難和苦難的人請進自己的土坯房。這種精神和傳統也是今天哈薩克斯坦建設包容、和諧與相互信任的民族關係的基礎。另一方面,在今天,多民族共同體成為哈薩克斯坦的力量源泉,成為國家發展進步的主要優勢。所有人聯合成為一個統一的和團結的民族(哈薩克斯坦人),各族人民貢獻自己的智慧,繼承和發展自己的民族文化,總體上也在豐富哈薩克斯坦的文化,促進對外交流。


據哈薩克斯坦國家經濟部統計委員會數據,哈境內有100多個民族。若將人口只有幾個或幾十個人的、來自非洲和美洲的民族都計算在內的話,則有130多個。蘇聯後期,隨著加盟共和國獨立意識和民族主義增強,斯拉夫族、日耳曼族等人口開始向外移民。1989年,哈族人口自1926年以來首次超過俄羅斯族,成為哈薩克加盟共和國第一大民族。當年哈族約佔全國總人口的40%(約650萬人),俄羅斯族佔37.4%。截至2017年1月1日,哈全國人口總計1792萬人(每平方公里6.51人),其中哈薩克族約1200萬人(佔67%),俄羅斯族約361萬人(佔20%),其他民族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都低於5%。其中烏茲別克族約56萬人(佔3%)、烏克蘭族約28萬人(佔1.6%)、韃靼族約20萬人(佔1.1%)、日耳曼族約18萬人(佔1%)、朝鮮族約11萬人(佔0.6%),剩下的民族人口均不足10萬人。


據哈薩克斯坦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和國家安全委員會資料,截至2016年年初,哈薩克斯坦全國約1800萬總人口中,70%信仰伊斯蘭教(69%是遜尼哈乃斐派,什葉派、蘇菲派、遜尼沙斐儀派、阿赫邁迪亞派等其他伊斯蘭教派信徒佔比不足總人口的1%);東正教信徒約佔25%,其他宗教信徒約佔5%。哈薩克斯坦政府共批准3088家宗教社團,分別來自18類宗教及其教派,其中,伊斯蘭社團2228家(99%屬遜尼教派)、東正教共9個主教區261個教堂、1家亞美尼亞使徒教堂、8家舊使徒教堂、462家新教社團(原有666家)、79家羅馬天主教堂、4家猶太教團體、2家佛教組織。哈薩克斯坦境內共有3244座教堂(宗教場所),其中清真寺2320座。另外,在商場、市場、賓館和其他私人空間設有492個小型的用於做禮拜的祈禱室。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2015年4月23日在哈薩克斯坦人民大會第22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每一個宗教和教派都有自己的優點。它們團結哈薩克斯坦人,為和平與和諧事業、為社會和經濟發展、為國家的鞏固而服務。哈薩克斯坦認同應在每一個宗教和教派的優秀精神價值的基礎上得到鞏固。同時,哈薩克斯坦應始終是世俗國家。世界的現實情況是,民族、語言、宗教和文化等差別在可預見的未來將始終存在。但這些差別不應成為分裂的界線,而應成為聯合的起點。”


2、建構國家認同的核心理念

在蘇聯之前,中亞人民生活在沙俄的突厥斯坦總督區和草原總督區,各地民眾都主要信仰伊斯蘭教,彼此之間雖意識到有區別,但主要表現為生活習慣差異(尤其是農耕定居人口和遊牧民)和部落氏族差異(不同血緣關係),並未上升到現代民族的高度(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不以血緣為基礎的穩定的文化共同體,對自己的族源、歷史、文化、語言、心理、生活和經濟聯繫等有明確的認知並能嚴格區分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甚至與政治經濟權利掛鉤)。


蘇聯前期(20世紀二三十年代),為了防止泛突厥和泛伊斯蘭思潮在中亞地區傳播,避免出現穆斯林或突厥大聯合(比如形成中亞聯邦、突厥共和國),確保蘇聯在中亞地區的穩定管理和統治,開展了民族識別和民族劃界工作,將原本只有模糊身份認識的中亞民眾細化為五個中亞民族(哈薩克族、烏茲別克族、吉爾吉斯族、土庫曼族、塔吉克族),並通過強化彼此區別來“分而治之”。20世紀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開發建設大後方和防止部分民族導向NAZI,蘇聯國內人口大遷徙,中亞地區出現民族大雜居,使得戰後蘇聯領導人注重“蘇聯公民”建設,努力削弱民族差異,打造全蘇聯統一的國民身份意識。


蘇聯戈爾巴喬夫多元化改革造成真空,民眾的國家意識出現模糊和迷茫,各種思潮泛起,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極端民族主義、金錢至上等各種思潮氾濫,世界觀和價值觀也開始轉向,出現精神價值危機。關於“國家利益是社會主流意識”的時代已經過去,人們首先追求的是自己的目的和個人的福利,首先從物質上而不是從精神上適應生活形勢。在這樣的嚴重形勢下,哈薩克斯坦在獨立後面臨的急迫任務之一便是努力鑄造新的意識形態,解決“我是誰”的問題,以填補意識形態真空(或者說扭轉多元化氾濫的狀態),其核心是統一國民思想意志,培植人們對新獨立國家的認同,樹立新的價值觀,增強人們的遵紀守法觀念,增強人們對未來的信心,保持國家穩定,保證各項改革工作能順利進行。為此,需要借鑑蘇聯的經驗教訓,重塑“歷史記憶”,探索和尋找符合新獨立國家特點與利益需求的新意識形態。


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認為,哈薩克斯坦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關係模式應建立在五個原則基礎之上:一是哈薩克斯坦人民相信,民族、宗教、文化和語言的多樣性是哈薩克斯坦的無價之寶,它構成意識形態、道德和精神基礎,為社會發展不斷注人新動力。二是有針對性地創造條件,發展各民族文化和語言。三是寬容與責任是哈薩克斯坦民族的最重要價值,也是處理國內事務和國際關係所遵循的普遍原則。四是哈薩克族發揮凝聚作用,為國家的未來擔負起特殊的責任。五是人民的團結,哈薩克斯坦所有國民組成了“擁有統一未來”的共同發展的“哈薩克斯坦人”。


“哈薩克斯坦人”是國家意識形態建設的核心要素,在指導國家發展時,它強調四個特點:

第一,“哈薩克斯坦人”是一個政治概念,而不是民族或族群概念。它只有一個標準,即不分民族、種族、宗教、職業、性別、年齡等,凡是擁有哈薩克斯坦國籍的公民都是哈薩克斯坦人。哈薩克斯坦以其自身實踐經驗證明:不同文化和宗教的人民可以在和平、友好、團結的氛圍下和睦生活。


第二獨特性,即體現出中亞地區和哈薩克斯坦的特有風格。哈薩克斯坦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多語言文化的多元化社會,而不是一個單一的族群。無論是伊斯蘭、俄羅斯文化、突厥草原文化、獨聯體成員、歐亞大陸中心等,都無法單一地概括出其特點,只有將上述所有特徵加總整合,才能形成統一完整的哈薩克斯坦形象。這是“哈薩克斯坦人”的理論和現實基礎,需要探索符合國情的發展道路,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不是單純機械地模仿其他國家經驗。


第三,共有家園。儘管哈薩克族人口數量佔多數,但不能說哈薩克斯坦僅是哈薩克族的國家,它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所有族群、民族和所有信仰人群的共同家園。這些人很早便已生活在這裡,相互融合、和諧相處,共同創造出今天的哈薩克斯坦。需要各地區、各民族、各宗教、各行業、各年齡的國民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發揚寬容和容忍精神,建設和諧家園。


第四,創新發展。即不斷地改革和開放,應對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的挑戰。“哈薩克斯坦人”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也要跟隨實踐變化,不斷補充發展,不故步自封、不因循守舊,展現新時代面貌。比如既要保持草原民族的豪放、熱情、敬老,也要體現現代的民主、寬容、多元等。


“哈薩克斯坦人”就是“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建設“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的思想主張由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提出,目的是加強國民團結和促進社會和諧,以公民權為基礎,藉助統一的國家認同,將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一起。該主張認為哈薩克斯坦是同呼吸共命運的共同體,是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的共同家園;每個人都是哈薩克斯坦的兒女,出身不同但機會相同,國家好,人民就好,國家弱,人民就要受苦;民族差異不是分歧的源泉,而是團結互補的根基。


第一,“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是統一的民族,是擁有統一國家認同,共享核心國家理念和國家意識的國民共同體。“統一”即境內的各族人民,無論其民族屬性,還是風俗習慣和行為方式,均具有統一的身份一“哈薩克斯坦人”。“哈薩克斯坦人”就是統一民族的標誌。"哈薩克斯坦”就是統一的民族。


第二,“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是擁有共同未來的統一的民族。“未來”即各族人民均享有同等的公民權利和同等的發展機會,大家享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未來,需要共同建設國家,共享發展成果。國家發展目標是實現“2050年戰略”,即進入世界前30強國家行列。


第三,“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堅決反對大民族主義,也反對濫用民族自決權,堅決反對將少數民族權利與民族自決權以及與建立獨立國家的權利混為一談,否則,分裂和分立主義永無止境,國家穩定和發展也無從談起。


納扎爾巴耶夫認為,只有“擁有統一未來的民族”才能成為“永恆的國家”。“永恆的國家”是納扎爾巴耶夫借鑑古突厥三大石碑之一的闕特勤碑上的一句話而來,意思是能夠永續存在,不會消失的國家。歷史上,很多國家因內部問題而分裂,或被外族侵略而滅亡,只有那些始終團結奮鬥、不斷髮展壯大的文明才能夠延續不斷。納扎爾巴耶夫希望哈薩克斯坦可以成為一個“永恆的國家”。他認為,在哈薩克斯坦建設“永恆的國家’洧著強大的政治和社會基礎,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人民對共同家園哈薩克斯坦的熱愛;二是全社會對待自己古老國家的歷史和語言發展的和諧態度;三是人民對國家的現代與偉大未來以及對自己的公民社會充滿信心。


為具體闡述國家認同的內容,哈薩克斯坦發佈系列正式文件,主要包括《構建歷史意識構想》(1995年5月31日)、《國家統一學說》(2010年4月29日)、《鞏固和發展認同和統一的構想》(2015年12月28日)和《“永恆的國家”愛國主義法案》(2016年4月26日)等。


其中:《國家統一學說》遵循“沒有統一,就沒有民族,沒有民族就沒有國家,沒有國家就沒有未來”的思路,根據“維護多樣性統一”原則,通過“共同的命運、共同的機會、哈薩克斯坦精神”三個支點,將全體哈薩克斯坦國民和各民族團結統一在一起,無論其種族、民族、宗教、階層、職業等各種社會屬性差別,全部承擔共同的歷史使命、面臨共同的發展機遇、分享統一的哈薩克斯坦精神。“哈薩克斯坦精神”的主要內涵有:尊重傳統、愛國主義、革新創新、迎接挑戰、爭取勝利①。


《鞏固和發展認同和統一的構想》認為,為了鞏固和發展國民身份認同和國家統一,需要遵循“永恆的國家”愛國主義思想,該思想建立在文化、族群、語言和宗教多樣性基礎上,是認同和統一的根本基礎,凝聚和反映了國民基本精神價值(公民平等、熱愛勞動、誠實守信、崇尚學習和教育、世俗體制)。該思想並不守舊,而是不斷髮展完善。為鞏固和發展能夠適應世界前30強國家的(即哈薩克斯坦實現“2050年戰略”目標)國家認同和統一意識形態,需要以“永恆的國家”愛國主義思想為核心,堅持法律至上、鞏固民族宗教和諧、發展中產階級(社會穩定和發展的根基),建立有效的能夠確保所有公民無差別和無限制進步的社會階梯,推進三語教育(哈薩克語、俄語、英語)。


《“永恆的國家”愛國主義法案》是在哈薩克斯坦獨立25週年之際發佈的政策文件,倡議哈薩克斯坦公民在共同的命運和歷史記憶基礎上,作為偉大草原的後代子孫,為繼承先人開創的偉業而需要繼承和發揚的光榮傳統。對每一個哈薩克斯坦公民而言永恆的國家”意味著家庭幸福、熱情好客、誠實守信、熱愛勞動、安全穩定、和諧統一、相信未來等重要的價值觀。“永恆的國傢俱有七個特徵:


1.它是獨立的哈薩克斯坦。建設和鞏固獨立、繁榮和強大的哈薩克斯坦是國家使命。2.它是統一、和平與和諧的國家。同一個國家,同一個命運。3.它是世俗的且有自身獨特價值觀的國家。4.它是在創新基礎上保持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國家。5.它是全民勞動的國家。所有的發展成就都是公民辛勤勞動的結果。6.它是擁有共同的歷史、文化和語言的國家。整個國家就是一個大家庭。7.它是一個安全穩定並積極參與解決世界和地區問題的國家。


3、國家認同的保障措施

哈薩克斯坦《憲法》明確規定:“任何人都不應由於出身、社會、職務和財產狀況、性別、種族、民族、語言、宗教、信仰、居住地點等原因或因任何其他情況而受到歧視。”為構建國家認同,哈薩克斯坦採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第一,成立正式的國家機構“哈薩克斯坦人民大會”。該機構源自1992年舉辦的人民論壇。1995年3月1日,納扎爾巴耶夫簽署《關於成立哈薩克斯坦人民大會》的總統令,將其定位為總統諮詢機構。2007年5月憲法修正案賦予人民大會有權推舉9位代表進入哈薩克斯坦議會。2008年10月20日頒佈的《哈薩克斯坦人民大會法》使人民大會成為憲法性國家機構,職能是加強多民族國家的民族和睦,發展哈薩克斯坦文化,加強社會團結,防止民族關係政治化,推進與世界各國的文化聯繫。哈薩克斯坦發佈的關於構建意識形態和國家認同的文件基本都由該機構制定。


圖格讓諾夫將“人民大會模式”歸納為七個特點:1.民間基層社會團體和國家機構間形成良好互動,底層的聲音能夠被上層知道,底層的要求能夠被國家相關機構落實解決。2.少數民族的民族或宗教團體有大局意識,不僅考慮自己集團或群體的利益,還從整個國家和公民權利角度出發,代言全體人民的利益。3.民族和宗教團體的利益有國家最高層保障。人民大會的領導人是總統,相關國家機構必須貫徹執行其大會決議。4.民族或宗教團體在議會中有自己的代表,確保自己的利益在法律中得到保障。哈薩克斯坦憲法規定,議會下院中有9名代表由人民大會選舉產生,而不經全民選舉。5.遵循國際人權法基本原則和精神,遵守已加入的國際條約,加強國際合作保障人權。6.堅決打擊極端勢力和恐怖勢力。7.堅持“多樣性統一”原則和“4個T”原則,即信任(Trust)、傳統(Tradition)、透明(Transparency)、寬容(Tolerance)。


第二,維護和發展少數民族權益。在扶持主體民族發展的同時,哈薩克斯坦也積極保障少數民族歷史和文化的繼承與發展,鑑於蘇聯的教訓,哈薩克斯坦在處理主體民族和少數民族關係,以及構建統一國家和保護少數民族權利二者關係時,遵循“多樣性統一原則”,依照“分散化、非壟斷化、民主化”三項精神,藉助民間力量由公民自發組建各類"民族文化社團”,維護本民族文化。國家不再實行蘇聯那樣的從上到下嚴格而全面的文化管理(集中化、壟斷化、行政化),而是由民間自發組織力量管理和發展,國家則給予資助,由原先的“事務管理”改為“項目管理”,將財政資金向各民族文化團體申請的具體項目傾斜,一視同仁地給予資助和支持,不給予任何民族文化社團優越地位。


截至2017年年初,哈薩克斯坦境內共有962家民族文化社團,其中,全國性社團29家,如俄羅斯公社、斯拉夫拉達運動、朝鮮族聯合會、烏茲別克文化中心、土耳其文化中心等。在教育方面,哈薩克斯坦不禁止和限制少數民族成立自己的母語教學學校,不禁止和限制公民選擇受教育的語言和學校,不禁止和限制少數民族保護和發展本民族文化遺產。


第三,實行血統主義的國籍制度,在國際公法上,國籍是自然人對某國負有忠誠義務,同時享受國籍國保護的根據。如果允許雙重國籍,公民需要同時對兩個主權國家表示效忠,通常不利於國家認同的構建。哈薩克斯坦規定凡是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哈薩克斯坦公民的人,均可享有哈薩克斯坦國籍,受哈薩克斯坦法律保護和約束,與此同時不承認雙重國籍。


雙重國籍問題在哈薩克斯坦獨立初期比較突出。當時在哈薩克斯坦生活著約600萬俄羅斯人(不僅包括俄羅斯族,還有構成其聯邦主體一部分的民族,如韃靼人、巴什基爾人、車臣人、達吉斯坦人等),其中約一半後來因各種原因從哈薩克斯坦返回俄羅斯生活,留下來的人口仍然是哈國第二大民族,而且大部分生活在哈薩克斯坦北部與俄羅斯接壤的邊境州內。部分俄羅斯族人為維護自身權益,要求獲得雙重國籍,這樣既可獲得俄羅斯保護,還可方便地來往於兩國之間。


為此,俄羅斯與哈薩克斯坦簽訂了四份合作協議:—是《簡化公民獲得國籍的程序的協定》;二是《關於在他國常住的本國公民法律地位的協定三是《關於調整遷徙手續和保護遷徙公民的權利的協定》;四是《關於簡化申請到對方常住手續的協議》。也就是說,哈薩克斯坦拒絕通過賦予雙重國籍的方式解決常住本國的俄羅斯族人問題,但通過簽訂關於常住對方的公民的法律地位條約等形式,用法律手段確認並保護在對方國家常住的公民的利益,另外還規定凡遷徙到對方國家居住的公民自動喪失其原居住國國籍,但返回時仍可獲得國籍,且申辦手續簡易。哈俄兩國通過較為靈活的方式解決了“雙重國籍”問題。


第四,發展“三語”教育,同時保護少數民族的語言發展權利。語言是文化傳承和心理接受認可的主要工具。除少數居民徹底轉用其他語言外,哈薩克斯坦境內差不多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母語。政府在大力推廣哈薩克語的同時,還要維護其他民族語言的權利,保證其他民族的語言不受損害。哈薩克斯坦憲法規定:“哈薩克語是哈薩克斯坦的國語;在國家機關和地方自治機構中,俄語同哈薩克語同等正式使用;國家努力為哈薩克斯坦人民學習和發展各種語言創造條件。每個人都有權使用自己的母語和文化,並有權自由選擇交流、教育、閱讀和作品使用的語言。”與此同時,為了讓哈薩克斯坦掌握世界信息和先進技術,方便與世界更緊密地溝通交流,國家鼓勵公民學習英語。哈薩克斯坦政府《2015-2020年發展三種語言教育的路線圖》計劃2020年前的語言發展任務目標是:1.中學畢業生人100%掌握哈薩克語;2.95%的居民掌握哈薩克語;3.國家機構100%應用哈薩克語;4.掌握英語的居民比例達到20%;5.在各民族文化機構中學習本民族母語的居民比例達到30%;6.掌握哈語、俄語和英語三門語言的居民比例達到20%。


截至2016年初,哈薩克斯坦境內共有100多所民族學校(其中有88所中小學分別用烏茲別克語、塔吉克語、烏克蘭語教學),有108箇中小學設置22種民族語言課程,有190個專門語言培訓學校可以教授30種民族語言,有81所週末學校。在傳媒方面,哈薩克斯坦鼓勵媒體使用民族語言。截至2017年初,哈薩克斯坦用11種民族語言發行35種民族類報紙和雜誌,廣播節目有8種語言,電視節目有7種語言。在文化藝術方面,哈薩克斯坦現有哈薩克族、俄羅斯族、日耳曼族、朝鮮族、烏茲別克族民族劇院。


第五,將每年5月1日定為國家法定節日“人民團結日”。哈薩克斯坦《憲法》第一句話便是:“我們—哈薩克斯坦人民有著共同的歷史命運。我們在世代居住的哈薩克土地上建設著自己的國家。”1996年10月,納扎爾巴耶夫總統簽署命令,將蘇聯時期的國際勞動節改為象徵著和諧、團結、繁榮和友誼的“人民團結日”。節日期間,城鄉各地都舉行各種慶祝活動,居民們身著本民族服裝,充分展示本民族的傳統服飾、藝術、文化和美食等。政府還將2015年確定為國家“人民統一年”,通過舉辦各類活動,增強民族統一意識。


4、國家認同構建的經驗

從獨立後至今近30年的發展歷程和發展成就看,哈薩克斯坦的國家認同工作可謂效果顯著,不僅社會和諧,而且國際地位和形象不斷提高。全體國民以“哈薩克斯坦人”為自豪,在“2050年戰略”指導下,積極進取,朝著美好未來努力奮鬥。在近30年的國家認同建設過程中,哈薩克斯坦也積累了若干寶貴經驗和教訓,主要有:


第一,旗幟鮮明地反對錯誤思潮。通過領導人和媒體大量宣傳教育,澄清一些錯誤看法,批駁錯誤思想,尤其是:1.反對破壞哈薩克族內部團結的部族傳統主義思想。哈薩克族傳統上分為三個玉茲(部落聯盟),各玉茲內部又分為多個部落和氏族。受強大的傳統影響,哈薩克政治生活中始終存在裙帶關係。歷史上,哈薩克族因為三大玉茲間的不團結而多次遭受外族侵略。獨立後,因主體民族地位不斷提升,哈薩克族內部的鬥爭也隨之升溫。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注意到哈薩克族內部出現的不良傾向,堅決反對任人唯親。納扎爾巴耶夫認為:儘管傳統主義在文化方面對保存一個民族十分重要,但這種意識形態建立在復活古老社會結構和部族心理基礎之上,會不可避免地激化部族矛盾,在政治上不是一條出路。2.反對民族自決理論。蘇聯解體就是錯誤地理解和使用民族自決理論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實際上,保護少數民族的權利同賦予民族自決甚至建立獨立國家的權利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如果堅持民族自決權,很多原本統一的國家就會分裂為多個力量薄弱的小國,致使分裂和分立主義永無止境。3.反對大民族主義和民族沙文主義。儘管哈薩克族是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但哈薩克斯坦是多民族國家,而不是隻有哈薩克族。必須處理好主體民族和非主體民族的關係,團結各族民眾,只捍衛哈薩克族利益的行為是假愛國主義。


第二,處理好主體民族和非主體民族的關係。1991年獨立後,哈薩克族主體地位大幅提升。獨立後的首部憲法(1993年憲法)第一條確定“哈薩克斯坦是自決的哈薩克民族國家”。政府也採取一系列措施,意在鞏固哈薩克族的政治地位、復興民族文化、增加人口等。比如哈薩克語被確定為國語;哈薩克語傳媒規模迅速擴大;哈薩克族歷史文化類書籍和民族英雄塑像大量湧現;大量行政區和公用設施等更改為以哈族歷史人物或重大事件命名;在國旗、國徽、國歌和本國貨幣的圖案中充分體現哈薩克族特徵;政府鼓勵生育、號召海外哈薩克人迴歸;哈薩克族在招工、選幹、入學、就業等諸多方面享有優先權或被照顧。不過,提高哈薩克族地位的做法讓其他一些民族在一定程度上產生“被剝奪”或“被邊緣化”感,造成哈薩克族同其他民族(尤其是俄羅斯族)的關係一度比較緊張,出現雙重國籍、俄語地位下降、人口(特別是人才)外流等問題。生活在哈薩克斯坦北部的一些俄羅斯族甚至主張“民族自決”,希望建立聯邦制。


為此,1995年頒佈的獨立後第二部哈薩克斯坦憲法刪去“哈薩克斯坦是自決的哈薩克民族國家”字樣。這說明,哈薩克斯坦已不再突出哈薩克族的主體民族地位,開始以“公民”和“公民意識”來建設國家,強調每一個公民的平等權利和義務,淡化民族意識,增強公民意識,鞏固各民族民眾對國家認同,培養愛國主義精神,堅決打擊和制止任何人、任何勢力破壞國家統一和人民團結的行為,同時表明哈薩克斯坦明確反對以民族聚居區為基本單位的聯邦制,希望通過發展公民社會等途徑,實現民族關係和諧。


第三,必須大力普及國語。語言不僅用於交流,更能表達內心情感和態度,承載著豐富的政治、社會和文化內涵,是國家認同的精神和心理支撐。國語在社會統一方面具有巨大凝聚作用。如果全國人民都能熟練使用國語,那麼,與他們個人生活、社會交往、情緒情感、未來生活計劃等相互關聯交織的許多問題都可迎刃而解。沒有統一的語言,全國人民交流都存在障礙,國家認同建設必然面臨困難。


蘇聯時期,儘管哈薩克族人口比重較大,但國家通用語言是俄語,俄語在哈薩克加盟共和國的適用範圍極其廣泛,哈薩克語和哈薩克文使用一直處於弱勢地位,很多哈薩克族人甚至只說俄語,不會講哈薩克語,也看不懂哈薩克文字。據統計,哈薩克加盟共和國在獨立前夕的1989年使用俄語教學的中學比例為67.4%,使用哈薩克語教學的中學僅佔30.2%;受專業詞彙表達限制,大學和科研單位100%使用俄語,哈薩克語基本不使用,出版物約2/3為俄文,1/3為哈薩克文。即使在2008年,哈薩克斯坦全國人口的85%使用俄語(其中約92.5%的城市居民和74.9%的農村居民使用俄語),超過40%的中學使用俄語教學。因此,為確保主體民族的地位和權利,為鞏固國家統一,哈薩克斯坦採取各種措施擴大哈薩克語和哈薩克文使用範圍。到2016年,全國有超過2/3的中小學生和60%的大學生都在接受哈薩克語教育。在政府部門中,所有公文處理和政府文件都要使用哈薩克文,成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條件之一便是熟練掌握哈薩克語。(註釋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