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為何成為一個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

影響中國律師業發展的問題很多,但律師收費問題卻是制約行業發展的無形推手,特別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像雨後春筍一樣迅猛發展起來,絕大部分律師辭掉公職自收自支之後,律師收費不但成為支付辦公成本,

支撐律師業發展的唯一資金來源,而且成了律師們養家餬口,醫療保障住房保障養老保障的唯一來源,總而言之,律師費成為律師安家立命之本,其對律師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只有使律師成為高收入的群體,才會吸引各路精英加入律師隊伍之中,從而進一步提高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只有理順律師收費的法律關係,律師隊伍才能迅猛發展壯大,以滿足日益增長和多樣的法律服務需求,


只有如此,才能使律師的法律服務惠及更廣大的人民群眾,才能使律師隊伍的影響力提高,才能使更多的律師承擔起更大的社會責任。

律師與廣大老百姓群體之間的隔閡與脫節表現在法律服務方面,就是律師的收費常常成為社會上的熱門話題,並且在社會評價中負面因素多於正面因素,也常常因為律師收費引發爭議,導致律師與當事人反目,輕則律師被當事人投訴,重的對簿公堂,不是當事人狀告律師,就是律師將當事人推上被告席。

而據筆者瞭解,在關於律師收費的訴訟中,律師敗訴的案例要比勝訴案例還要多,律師是專門為別人打官司的職業人,卻連自己的官司都輸掉,其負面影響可想而知,律師致力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卻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保護,其情況之艱難可想而知,律師為自己的當事人解決了許多矛盾和難題,卻無法將自己從困境中解放出來,其尷尬局面可想而知。

2017年10月20日,中國律師網轉載了遼寧易信律師事務所羅靜律師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律師不是10086》引起很大反響,她在文中講述了她為什麼拒絕免費諮詢,這篇文章,表達了許多律師的心聲,文章的閱讀量迅速攀升,但也引來了不少當事人的非議甚至謾罵。

大家都知道10086是中國移動營業廳的免費諮詢電話,而律師是要靠做業務收費自己找飯吃的,如果社會公眾都把律師的電話當做10086,律師的生存和發展就受到很大挑戰,因此羅靜律師在《律師是正義化身,什麼?還收錢?

律師收費:為何成為一個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

提到有些當事人理解並支持律師諮詢收費,但更多的是不想付費的當事人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對律師進行道德打壓,甚至有些人對作者攻擊和謾罵,可見,直到現在許多普通百姓對律師收費的誤解太深了。

律師與當事人之間需要建立良好的信賴關係,律師的價值才能得以充分展示,因為當事人將自己極重要的事情乃至於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付給了律師,因此當事人選擇律師是存在很大風險的,律師與當事人之間如果沒有信賴關係,律師沒有當事人的默契配合,就無法很好的完成法律服務項目,若律師與當事人屢屢在收費上發生爭議,對簿公堂,乃至引發媒體熱潮,不管誰是誰非,對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信賴關係都是極大的破壞。

關於律師收費當前存在的主要矛盾是業內的律師抱怨律師收費過低,與其投入的成本、承擔的風險和付出的勞動嚴重不相符,而業外的廣大民眾則多認為律師的收費過高亂收費,甚至認為律師收費是趁人之危的也大有人在。

產生這樣的誤解,固然有前面提到的種種客觀原因,特別是我國律師收費規制的不完善不合理,但作為職業律師應當多從自己身上尋找原因。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律師不重視對法律服務價值的闡述,你的當事人無法理解你的服務為什麼值這個價錢,律師在剛剛接觸當事人,特別是首次接受律師服務的當事人時,就面臨這個問題。

作為律師要在競爭激烈的法律服務市場上贏得份額,就必須高度重視正確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你無法多視角全方位將法律服務價值闡述清楚,當事人不理解你為何要收這個錢,付出這個錢可以得到什麼樣的回報時,你可能立馬失去當事人,即使沒有失去當事人也會給你今後的法律服務工作留下陰影,甚至引發爭議。

做過律師的人都知道,當事人最關心對律師提出最多的問題是:律師,我能贏嗎?筆者曾經以此為題寫過30萬字的書《律師我能贏嗎?》提出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卻是律師最難回答,但又不得不回答的,律師必須以誠信專業勤勉敬業的心態。將圓滿回答當事人的問題,貫穿於接受委託的每個案件中。

說白了當事人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就是要評估自己掏錢聘請律師值與不值?掏多少錢才值?當事人讀不懂律師服務價格,因此只能關心結果,以成敗論將律師無法完全評測和左右結果,因此只能關心過程。

律師服務價值體現在過程中,因此以過程收費面對當事人的問題,律師我能贏嗎?如果律師刻意迎合當事人的心理拍胸口包贏,以便讓當事人掏腰包,這樣不但違反律師職業道德,最終也會砸掉自己的飯碗。

話分兩頭,雖然做律師不可能暴富,但從職業角度來看,經濟上也有別的行業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律師雖然發不了大財,但憑自己的努力、專業和智慧,可以輕易過上富足豐衣足食的小康生活,即使一個律師因為離婚或者別的原因淨身出戶也可以輕而易舉的從零開始,很快重新過上好日子。

更為重要的是,正因為做律師難,需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成功的律師職業經歷一定會成為你一生中最大的無形財富。在世界各國中,為什麼那麼多的律師能夠在國家中發揮重大影響,為什麼那麼多律師出身的政治家登上國家權力頂峰,這與律師職業經歷對人的錘鍊是分不開的。

律師收費:為何成為一個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

其次做律師特別是初出道的律師,切忌急功近利,企圖一口吃成個胖子,切忌將心思用於如何算計當事人,以最快速度將自己的律師費最大化,掌握律師收費只源於法律服務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場規律支配,我們必須懂得如何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如何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勝出,而不是被淘汰。

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做多大的事就收多大的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賺錢才會輕鬆,做律師才不感覺累,律師的業績與自己的誠信程度,專業水平,職業技巧總是成正比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磨刀不誤砍柴工。將苦當樂,致力於苦練內功,收入的提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如果你剛剛出道,就碰到一件你的經驗能力所不及的大案,那麼我建議你找一個適合於辦這件案件的成熟律師一起合作,這既有利於當事人也有利於你自己。

如果你斷定你的當事人一輩子就是打一旦官司,抱著一竿子買賣的心態與當事人討價還價,那你就錯了,也許你的當事人就這麼一起官司,但也正因為如此,這起官司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刻骨銘心天大的事了,你把當事人天大的事當做普通案件處理,不保證服務質量,當事人一定會向周圍的人甚至向媒體對你作出負面評價,從營銷學角度說,律師認真辦好每件案子讓當事人滿意,就是最好的營銷。

營銷學有一個數據表明當事人如果對律師滿意,他會轉告7個朋友,但如果不滿意他會轉告26個朋友,這說明一個律師要獲得口碑不容易,而要失去口碑則容易得多。金盃銀盃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你失去了口碑還會有什麼“錢途”呢?

律師應當帶著學習的心態來辦理案件,這樣即使沒法保證每天都有進步,至少可以保證每週都有進步,不能保證每週都有進步,至少保證每月都有進步,最起碼每年必須有所進步。

實踐表明自己用心辦理過的每個案件都會成為終身的精神財富,有些律師看不起小案專找大案辦,如果你案源多當然可以作出選擇,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但是小案辦不好怎麼辦大?其實辦小案就是一個極好的練內功長技巧的過程。只有法理精湛,技藝嫻熟之後,你才能在律師費談判中處於主動地位,碰到大案時也才會獲得豐厚的回報。

最後由於法律服務的專業性和複雜性以及服務要求的差異性,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當事人闡述律師服務的內在價值,絕非易事,當你若希望自己的付出得到合理回報,就必須高度重視,並且必須在行動上跨越商品和服務的價格。

有兩個因素決定:一是其內在價值,二是供求關係,從這個角度律師服務與普通商品並沒有什麼不同,問題在於法律服務有其特殊性和複雜性。兩者如果要打比喻,我願意以“黃金與玉”相比,普通商品與服務是黃金,有明確的計價方式,有大眾都接受的動態市場價格,律師服務是玉,玉的種類繁多,有很便宜的玉,有很昂貴的和田玉,和田玉還有十分稀少和珍貴的“極品和田羊脂玉”,而同樣屬於“和田羊脂玉”沒有一件是相同的,沒有一件是可複製的.

而且每一件的價格相差都會很大,故玉有便宜如石的,也有比黃金貴數百倍甚至數千倍的,黃金有價玉無價。要解釋你手中玉的價值絕非易事,但如果你解釋不清楚不透徹,你就賣不到應有的價格。

律師服務除專業性強、包含嚴謹的技術因素外,還包含有極濃重的藝術因素,如果只是法律適用和程序應用等技術因素,按照業務操作指引例行公事還比較好定價,但要給藝術定價就困難多了,大家都知道,同樣唱一首大地飛歌,宋祖英出場與普通演員出場,當然出場費要相差許多倍,這個大眾容易理解。

律師收費:為何成為一個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

然而社會公眾難以理解的是,同樣一個案件在不同的律師手裡有許多不同的處理方式,錯誤的處理方式和正確的處理方式,其結果可能大相徑庭,其實都是正確的方式,也有不同的解決方案,不同的解決方案也會使其結果大異其趣。在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程度,案件解決的圓滿程度上,都會有很大差別。

總之在律師行業要想獲得豐豐收,法理精湛、技藝嫻熟是內功,向當事人多視角全方位分析解釋法律、律師法律服務價值是外功,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律師收費為何成為一個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我的答案是除了前面提到的客觀原因外,最直接的原因,在律師自己在誠信的基礎上,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注重多視角全方位向當事人展示律師法律服務價值,注重收費環節與當事人的溝通,在整個辦案過程中讓你的當事人瞭解理解律師服務的內在價值。

這不但可以使你很好的考慮把握法律服務收費獲取更豐厚的回報,而且能減少當事人社會對律師的誤解,減少律師與當事人的糾紛,減少社會對律師的負面評價。

律師收費爭議之所以越來越引起社會關注,一方面說明當事人維權意識加強,律師在社會上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另一方面也說明許多當事人對律師工作律師收費等仍然不瞭解不理解,小部分爭議是當事人過河拆橋違約造成的,而絕大多數收費爭議是律師與當事人溝通不足造成誤解而引起的。

我想當律師收費不再成為爭論不休的社會熱點時,我們的法律服務市場才走向成熟,我們的律師才走向成熟,律師行業才能真正成為令人羨慕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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