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之後,世界對“李星星們”的傷害從未停止過

文 | 尚清

4月8日,一條“上市公司高管性侵養女4年”的消息引爆全網。爆料稱,煙臺一上市公司高管自2016年起對年僅14歲的養女李星星實施性侵併毆打。

經多方查證,爆料中所指的高管是鮑毓明,中興通訊董事會聘請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曾任美國思科、香港南華集團、美國新聞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擁有中美兩國律師資格。

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發表聲明,稱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月10日,中興通信宣佈鮑毓明已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

犯罪嫌疑人鮑毓明曾在4月9日在接受一家媒體採訪時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並稱“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 ‘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時間回到2015年4月,鮑毓明與受害者李星星的母親通過網友介紹認識。雖然年過40,1.9米近200斤的鮑毓明讓李星星母親有些動搖,但對方名校學歷、律師身份的加成讓她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把女兒託付給他的可靠對象。

2015年11月,鮑毓明帶著剛剛年滿14週歲的“養女”李星星到北京上學。沒想到,由此開啟了李星星長達3年的噩夢。

被性侵之後,世界對“李星星們”的傷害從未停止過

在《南風窗》的報道中,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彈出一個醫生診療的對話框,看頭像是一位“醫生奶奶”。李星星告訴醫生髮痛的起因。

“你被強暴了。”

這是李星星第一次直面這句話。她想了一會兒,是什麼意思,然後聽從“醫生奶奶”的指導,報警了。

從心理學看性侵受害者,當面對危險時,少有人能聰明地立即反抗。

2017年4月27日,臺灣作家林奕含因抑鬱症在公寓內自殺身亡,留下的唯一一部長篇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有這樣一段:

思琪用麵包塗奶油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的家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媽媽詭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還沒開學。

因為性教育的缺少,受害者李星星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麼,更無法知道如何在事發之前保護自己。

在與南京警方的對話裡,煙臺警方說“別老說被強暴強暴的,我們不管。”一位曾經對李星星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社會對性的禁忌感為性侵者提供了便利,讓受害者噤聲,讓周圍的人學會視而不見。

林奕含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4月10日晚20點,李星星再次發出求救:他不敢承認 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

被性侵之後,世界對“李星星們”的傷害從未停止過

在鮑毓明性侵養女案中,TOP HER列出了網友最關心的三個問題:

我們為什麼關注性侵?我們該怎樣討論?

若是不建立談論性侵的安心環境,只會讓性侵事件成為受害者單獨揹負的傷痛。而首先,我們不該假設性侵受害者都是同一種樣子,世上不該有“典型”的性侵倖存者,每個性侵案件都是不相同的個案,

你被性侵,你活該?鮑毓明將如何定罪?

中國為避免養父母對養子女的侵害,在收養上有著嚴格的條件限制。《收養法》第四條規定:在三種情況下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由此見得,受害女孩並不符合收養條件。

仔細梳理也會發現,鮑毓明並沒有走正式收養程序,只是把14歲的少女“養”在身邊。

《刑法》規定: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法律出身的鮑明白,先不說能否憑藉自己的法律背景和社會關係成功脫罪,將強姦行為說成兩情相悅,恩將仇報,即使不能脫罪,也能避免強姦幼女的重罰。

李星星的媽媽去哪了?

把14歲的女兒交給一個年過40、單身未婚的成年男子帶去異地“接受教育,並且在3年內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即使是愚昧迷信的法盲也很難做到,顯然李星星媽媽的責任難逃。

2019年,美國著名脫口秀主持人 Ellen DeGeneres 公開了自己幼時被繼父性侵的經歷,多年後她告訴媽媽,媽媽卻不相信她:“我不應該為了保護媽媽而傷害到自己……這對我來說是很可怕的回憶,而我會選擇說出來,是因為我想要讓所有女孩知道 ,沒有人能如此對待你。”

被性侵之後,世界對“李星星們”的傷害從未停止過

目前對於受害者母親的失職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結論,只有幾種有待商榷的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是受害者的母親愚昧盲目,過度崇拜權威,希望女兒能跟著鮑毓明接受更好的教育,過上更舒服的生活。家庭對性教育的漠視也讓她眼中的鮑毓明是富有正義感的律師,是西裝革履的總裁,而不是一名成年男性,從而疏忽的潛在的危險。

第二種可能,有報道稱鮑毓明曾經多次瀏覽“女童送養”的網聊賬號並有過溝通,存在鮑毓明私下“收養”受害女孩的可能性。這點目前證據不足,僅作推斷,但對地下“送養女童”市場的調查依然要進行,防患於未然。

李星星的未來如何復原?

通過南風窗的報道得知,受害女孩李星星在做強姦案筆錄時並沒有女警陪同,獨自接受多名男性警察問詢,在途中被警察捏住脖子,被迫與犯罪嫌疑人發生肢體接觸卻沒有人制止,甚至在鮑的保證書中還被稱為“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報警失敗後,李星星跳進了黃海,所幸被人救起。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李星星患有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和重度焦慮症,而且陰道損傷發炎。

“警察叔叔”們讓受害者李星星害怕、絕望,只有 “醫生奶奶”和“女檢察官阿姨”帶給她幫助和撫慰。

引進女民警和輔警以應對女性受害者和未成年受害者的報案和求助十分重要。在TED 一期演講《增加女警數量,可以讓社區更加安全》中,資深警察Ivonne Roman指出,女警察可能較少使用武力或較少被指責過度使用武力。女警察較少被提起訴訟或被公民投訴。即使現場只有一名女警,也會減少其他警員使用武力的可能性。

女警察不僅對消除暴力方面十分成功,在應對暴力或性侵受害者者時,也有許多優勢,包括體恤受害者情感,降低受害者焦慮和恐懼程度等。

另一方面,李星星在尋求援助期間也認識了一些有著相似經歷的“病友”,積極為她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

羅希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是陪伴李星星至今的病友之一。她曾在中學時被老師性侵,老師對她說,“我傷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讓你不能反抗,那我們做的一切就是理所當然的。”

北京師範大學的清子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病友”,她向李星星講述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經歷,並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對於旁觀者,這些是不忍直視的慘痛故事,但對於受害者來說,這是她們正在經歷的真實人生。

性侵復原的歷程就像是把一面被打碎的鏡子,原本鏡子裡映照出的真實自我,如今都一片片的碎裂在地上,而自己的身體一邊淌著鮮血。創傷性羞恥感、失去信任的烙印、背叛、無力感。將碎裂的鏡子一片一片撿起的過程,也可能重新割傷自己,要花多久時間,沒有標準答案。

最後,用澳大利亞女性喜劇演員漢娜.蓋茨比的一句話結尾:“沒有什麼比破碎後又重塑自己的女性更強大了。”

There is nothing stronger than a broken woman who has rebuilt he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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