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沿河警方依法查處2起惡意阻礙脫貧攻堅工作案件!

【重拳出擊】沿河警方依法查處2起惡意阻礙脫貧攻堅工作案件!

【重拳出擊】沿河警方依法查處2起惡意阻礙脫貧攻堅工作案件!

近日,沿河警方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打擊脫貧攻堅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2起惡意阻礙脫貧攻堅工作案件,行政拘留2人。

【重拳出击】沿河警方依法查处2起恶意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案件!

案例一

2020年3月31日,沿河自治縣板場鎮電光村脫貧攻堅辦公室工作人員在辦公室開展工作期間,電光村村民曾某強到辦公室向脫貧攻堅工作人員提出無理要求遭到拒絕後,在辦公室內大吵大鬧,並對工作人員高聲辱罵,致使脫貧攻堅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嚴重影響脫貧攻堅工作進程。板場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對該案進行調查,固定證據。經查,曾某強的行為已經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單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對曾某強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重拳出击】沿河警方依法查处2起恶意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案件!

案例二

2019年12月27日19時許,沿河自治縣板場鎮塘壩村村民晏某光到塘壩村脫貧攻堅辦公室反映自己危房改造款的過程中,在村委會院壩內對駐村脫貧攻堅隊員和村委會四職幹部高聲辱罵。民警接警後立即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晏某光的行為已涉嫌故意辱罵他人,公安機關對晏某光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目前,曾某強、晏某光已於2020年4月10日送德江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警方提醒:任何訴求都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進行解決,切莫為一己私利以身試法。對於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訴求,我們將堅決予以維護。任何阻礙脫貧攻堅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堅決依法打擊!

審 核:王 惠

編 輯:吳白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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