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縣# 2020年4月1日起,全縣封山禁牧

榆社縣人民政府封山禁牧通告

為切實鞏固造林綠化成果,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山西省封山禁牧辦法》和榆社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榆社縣人民政府建設生態榆社報告的決議》等法律規定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實行封山禁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封山禁牧範圍:在全縣行政區域內禁止散養黑山羊、綿羊等,在生態脆弱區、造林區等重點生態保護區禁止牧牛。

二、在封山禁牧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放養牛、羊等草食動物;

(二)焚燒、野炊、濫砍濫伐;

(三)違法獵捕、採集野生動植物;

(四)非法開墾、採石、採砂、取土;

(五)移動、損壞標誌、標牌和界樁等封山禁牧設施;

(六)其它破壞封山禁牧的行為和活動。

三、倡導、鼓勵養殖戶進行舍飼圈養、品種改良,對規模養殖戶在棚圈及附屬設施建設等方面予以補貼。

四、凡違反規定在封山禁牧區域放牧,或移動損毀標誌、標牌和界樁,或造成森林、林木損毀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山西省封山禁牧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對抗拒、阻礙禁牧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禁牧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遵守封山禁牧有關規定,積極監督野外放牧及違法開墾開採行為。對舉報違反封山禁牧行為且經核查屬實的人員,給予首次舉報者200元獎勵。

舉報電話:林業部門:0354—6624192;12119;公安部門:110。

七、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榆社縣#  2020年4月1日起,全縣封山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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