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前幾天,看到13歲少年殺死10歲女孩的惡性新聞,震怒不已。對於如今的未成年人犯罪,到底應以怎樣的態度與法律處理,不禁令我想到東野圭吾最具爭議的作品——《彷徨之刃》。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中年喪妻的長峰重樹與獨女繪摩相依為命。十五歲的繪摩這天晚上穿上美麗的浴衣(日本夏季一種輕便的和服),與同學一起觀看煙花大會,然後,再也沒有回家。

三個高中生快兒、敦也、阿誠,在煙火大會的晚上守在路邊,準備捕獲美麗的獵物,試驗新上手的興奮劑。快兒與敦也已性侵過多個女生,始終沒被警方查到;懦弱的阿誠一直與他們為伍當幫兇。

煙火大會兩天後,繪摩全裸的屍體在河裡被發現,死因初步判斷是被注射過量毒品。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見到女兒慘狀的長峰重樹崩潰了。喪女之痛轉為對兇手的滔天怒火,他希望警方儘快給他真相。

然而,警方在偵破過程中,發現作案者很有可能是未成年人(日本未成年保護法適用年齡到20歲),陷入困境。基於日本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種種保護,“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嚴重的罪,也幾乎不需要入獄服刑,而且姓名也不會被公開。”

在警察曾處理過的案件中,高中生惡意虐殺同學,毫無悔改之意,只會歸咎於社會和家庭;被害人的父母請求對兇手判處死刑,可作為未成年人,他們連拘留所都不用進。警方也無能為力。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在這樣的背景下,長峰突然收到匿名電話留言,提供了兇手快兒與敦也的姓名,以及敦也的公寓住址。長峰想到“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為被害人而訂立,也不是用來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為前提,為了拯救他們而存在的。從這些法條中無法看見被害人的悲傷與不甘,只有無視現狀的虛幻道德觀而已”,想到以往的實例,想到警方對他遮遮掩掩的態度,決定自己去查證。


在敦也的公寓裡,他看到了變態少年們錄下的折磨侮辱繪摩過程的錄像帶。他看得比自己性命還重要的寶貝女兒、他過世的妻子留給他這個世上唯一的寶貝,竟然被這種只能稱為畜生的人渣像玩偶一樣蹂躪,他幾乎要瘋狂了。

讀到這一段,我看著都覺得心痛難忍,想想做父親的那一刻心痛若死,真是任何言語都形容不了。

所以,當兇手之一敦也懵然無知地回到公寓,長峰拿起菜刀將其砍翻時,我竟覺得順理成章。畢竟,

“即使殺死了兇手、即使把他的屍體碎屍萬段,女兒被奪走的恨還是一點都沒有消除,悲傷也沒有得到撫慰。如果讓他活下去,叫他反省的話,又能勉強達到目的嗎?這種人渣真的會反省嗎?就算他反省了,長峰也不能原諒他——因為繪摩回不來了。”

報仇也許不見得對,可對他而言,如果不報仇,接下來等待他的也只有日復一日的苦悶,就跟生活在地獄裡一直到死沒什麼兩樣:“自己所愛的人被莫名其妙地奪走時,人生就再也看不見光明瞭。”

因此,如果說殺死敦也是衝動殺人,接下來千里追蹤逃亡在外的首惡快兒,則是長峰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但他的復仇行動不可能一帆風順。

負責敦也死亡案件的警察從敦也的公寓查獲了幾十卷錄像帶,發現全部是殘酷又令人不舒服、毫無人性的強暴畫面,連一開始抱著觀賞成人動作片心態的調查人員都無法不覺得反胃。

在確認長峰重樹就是殺死敦也的兇手後,看過繪摩被折磨錄像的警察都覺得:如果我是那位爸爸,我也會殺掉他們的。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其實長峰已經把錄像機裡繪摩的卡帶拿走了。就算是證據,他也絕對不想讓包含警察在內的那麼多人看到女兒遭受凌辱的畫面(這一點又令我淚目)。只不過他沒想到那兩個畜生早就把卡帶拷貝到錄像帶裡,警察從錄像帶裡看到繪摩,才鎖定了他的嫌疑。

儘管連警察都能理解他的心情,那又怎樣呢?法治社會,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殺人就得償命。

警方下達了通緝令,特別是在得知長峰應該是去其他縣的度假民宿尋找快兒時,還得為了保護快兒儘快搜捕到長峰,為這個犯下幾十次惡行還死不悔改的未成年人提供最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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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長峰並沒有快兒逃亡的具體地址,只能一個個民宿找過去;通緝令的下發使他的行動更加步履維艱。好在,同情他的人不止一個。

匿名留言還在為他提供最新線索;民宿老闆娘雖然認出了他,不但沒有告發,還給他提供幫助,讓他躲過警察追捕,尋找快兒的下落。在與警方的爭分奪秒競賽中,最後在車站,善於獵槍射擊的長峰終於將槍口對準了惡貫滿盈的菅野快兒,但警察的槍口也鎖定了他……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據說東叔寫這本書的契機來自一個真實案例。經過長達十年的艱苦上訴,案件終於推動了對日本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但受害者的親人永遠也找不回女兒了。

我不清楚東叔是否還知道1984年發生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一起案件。

10歲的小男孩Jody被家人送去武館學習空手道,可他們不知道,空手道教練Jeffrey Doucet是個戀童癖。Jody被Jeff性侵一年多之後,他的父母才知道這個可怕的情況。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在Jeff被押送回路易斯安那州受審、抵達機場時,Jody的父親Gary埋伏在機場,掏出一把左輪手槍,毫不猶豫地向Jeff頭部開槍。第二天,嫌犯傷重不治。這個父親堅定地對記者說:“如果你的孩子被綁架性侵,或許你也會做出和我一樣的決定;”“我明白我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我接受這一切。”

但接下來法院的判決有點出乎意料。

法院最初對Gary的判決是二級謀殺,但在無數民眾與媒體的請願與施壓下,再加上當時心理專家評估Gary的心理狀況,證明他執行犯罪時因為兒子長期被侵犯而產生嚴重心理偏差,後來,法院將罪名降低為誤殺。在各種衡量之下,最終,法院判處Gary5年緩刑300小時的社區服務。負責這個案件的法官表示,這是一位憤怒的父親為了自己兒子而犯的罪行,把他送進監獄,不會對任何人有好處;而他不認為他之後會再犯罪,因此予以輕判。


東叔寫的小說,從著名的《嫌疑人X的獻身》《白夜行》《解憂雜貨店》…到不那麼著名的《流星之絆》《悖論13》《惡意》….等等等等,我都很喜歡,欣賞他簡明直接的語言勾勒下曲折離奇又合乎邏輯的情節架構。

他對社會問題的探詢視角與思考也是多方面的,《虛無的十字架》和《信》讓你分別從行兇者與被害人家屬的角度體會立法與社會心理學問題,引人深思。但《彷徨之刃》真真是最令我意難平、最最鬱結沉痛的一部。

彷徨之刃,是否可以揮向禽獸?

彷徨之刃,到底能否揮出?畢竟,禽獸永遠都是禽獸;人,有時候卻會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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