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事件的主人公是陈优丽,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级博士生;沈某,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6级博士生,主修神经病学
陈某在自己的控诉中指出,沈某伙同前妻总共骗取了自己120万元,而这钱是给自己孩子治病的救命钱,自己已经报警,但是截止到目前才拿回30万。
陈女士罗列了沈某的对他的伤害
1、在我的孩子重病,也是我最无助的时候利用自己武大博士,剑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的身份,让我完全相信他的医学专业知识(实际上他完全不懂),误导孩子的治疗。
2、利用我对我儿子的爱和自责接近我,进而对我精神控制,和前妻一起合伙骗取我儿子的救命钱。
3、对我进行家庭暴力,骗钱后弃我重病的孩子不顾,每次联系他就对我进行各种人身攻击侮辱,已经失去了做人的最基本底线。
看了很长的叙述,有几个总结:
1、陈某、沈某都是婚内出轨
2、两人有签订协议(作为法律博士,应该知道是否有效)
3、孩子确实病了
4、沈某应该是拿了钱
5、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局中的陈女士一开始沉浸在爱情中,未察觉
6、其他描述,如精神控制、家庭暴力、人身攻击等不确定。
处理分析
首先,就是论事,她婚内出轨是错,一定是错的,不能洗白。沈某确实拿了钱,这钱孩子需要用,我觉得应该把经济上的事情处理好,让孩子继续治疗,不能耽误一个年轻的生命,因为孩子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其次,婚内出轨,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是道德审判,这两个人都要接受,都不能含糊过去,要给社会,给双方的家庭、给受到伤害的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再次,双方所在的单位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不能因为是博士生,就从宽处理,因为这两人毕竟是为人师表,要正师者之身,要让教育未来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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