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政出台!每年奖励10万元

记者从4月13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上了解到:政府每年将投资10万元设立专项举报资金,奖励举报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沈阳新政出台!每年奖励10万元

目前,沈阳已建立卧龙湖、仙子湖、滑石台、五龙山、白清寨、石人山 6 处自然保护区和獾子洞、蒲河、七星、辽河、秀湖5 处湿地公园。野生动物 340 种,其中东方白鹳、白额雁等国家一级、二级野生鸟类 41 种,其他鸟类 249 种,两栖动物 8 种,爬行动物 11 种,哺乳动物 31 种。每年经我市迁徙的鸟类约 200 种,种群数量超 200 万只。全市有 443 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以梅花鹿、非洲鸵鸟、北极狐、蓝孔雀为主。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调整,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以前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即将出台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包括传统畜禽 18 种、特种畜禽 13 种,确定执法边界,规范畜牧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政府将投资 10 万元设立专项举报资金,奖励举报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加大对全市“10+1”野生动物救助站、7 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的资金投入,增设野外监测设备、专业救助车辆,补充救助饲料和药品,修缮馆舍基础设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管控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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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任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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