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為全面貫徹落實強首府戰略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城市治理提升年”各項工作,持續深化首府南寧文明城市創建,確保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五連冠”目標。南寧市“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辦公室、首府南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總指揮部辦公室於4月1日至5月31日組織開展南寧市創建文明城市系列聯合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期間,公安機關將以強化“六項措施”重點解決“六類問題”為中心,加強養犬管理,打贏創城攻堅戰,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集中整治違規養犬專項行動。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強化“六項措施”

加大街面巡查力度

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加大禁養犬查繳力度

加大社會宣傳力度

加大內部考核力度

加大責任查究力度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重點解決以下六類問題

1、無證養犬、養犬未年審的問題;

2、違規飼養危險犬、烈性犬問題;

3、犬隻傷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問題;

4、攜犬違規進入禁入區、公共場所的問題;

5、攜犬外出不束繩的問題;

6、一戶養多犬等其他違規養犬問題。




今年第一季度

南寧警方有力開展養犬管理工作

加強養犬宣傳

引導群眾依法養犬、文明養犬


△南寧電視臺《政法在線》欄目:定點辦證寵物醫院陸續復業 給狗狗辦證要趁早


4月1日上午,西鄉塘分局治安大隊到轄區養犬登記一站式服務點衡陽東路仁安寵物醫院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活動中,民警通過講解、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居民宣傳養犬法規、文明養犬知識和犬隻年檢登記問題等一系列知識,並對於暫未辦理養犬登記、年審、變更、註銷等的居民,民警積極指引他們在現場臨時代辦點辦理相關手續。目前,轄區內定點辦證寵物醫院陸續復業,希望還沒有給犬隻辦理相關登記的居民趕緊趁早了。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近期,接群眾舉報,北湖安居小區有人超數額養犬。北湖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進行查處,並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但犬主未履行整改。4月2日下午,北湖派出所再次組織警力對該養犬戶進行查處,當場沒收超數額養的部分犬隻,限其三日內將剩餘犬隻清理完畢。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3月30日,賓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縣城小區、公園、街道、廣場等重點管理區開展養犬整治行動,著重整治遛犬不繫犬繩、無證養犬、犬隻證件未年審等行為。同時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現場發放宣傳資料,講解《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內容,給群眾普及文明養犬知識,積極引導群眾依法文明養犬。此次行動,治安大隊當場責令整改12人,轄區群眾認識到了依法、文明、科學養犬的重要性,增強了文明養犬共建和諧家園的意識。


興寧公安分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也加大對轄區內犬隻整治檢查力度,嚴厲排查不文明養犬行為,持續擴大文明養犬宣傳整治活動的效果,鞏固轄區安定社會環境的成果,加強轄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活動中,民警向轄區群眾普及文明養犬的注意事項,禁養犬隻、公共遛犬區域、遛犬遵守的規則以及辦理養犬登記等常識,耐心解答居民對養犬辦證及接種免疫等方面的問題,要求按照《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規範養犬,使養犬人提高主動辦理犬證意識,進一步有效控制犬類傷人、擾民現象和狂犬疫情,為廣大群眾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3月23日,朝陽派出所民警在整治過程中發現3起違規養犬行為,及時對放任犬隻自行出戶的群眾進行口頭教育,當場處以行政罰款伍拾元人民幣的處罰,讓轄區群眾意識到依法、規範、文明養犬的重要性,進一步引導群眾自覺依法文明養犬,共同創造平安興寧。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3月27日,西鄉塘分局治安大隊在北湖路仁安寵物醫院門前開展文明養犬整治活動,督促轄區養犬人員主動做好犬隻登記和年審手續。對重點區域內的流浪犬、無主犬的收容救助及日常管理的問題,攜犬進入禁止溜犬區域的公共場所,遛犬不繫犬繩等問題進行整治。在本次活動中,民警對未辦理養犬登記的2位群眾進行警告教育,並要求其儘快為犬隻辦理養犬登記。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關於《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

愛狗狗的你一定要了解哦

↓↓↓


如果養犬人所養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者出現放任動物恐嚇他人、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情況,如何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攜犬出戶需注意的事項

(一)隨身攜帶養犬登記證和免疫證明,為犬隻佩戴犬隻標識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二)小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犬繩、犬鏈牽引;大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犬繩、犬鏈牽引,併為犬隻戴嘴套。


(三)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應當徵得駕駛人同意,併為犬隻戴嘴套或者將犬隻裝入犬袋(籠)。


(四)攜犬隻進入電梯間的,應當為犬隻戴嘴套或者將犬隻裝入犬袋(籠)。


(五)及時清除犬隻排洩物。


違反以上第一項至第四項的,由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犬隻,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不得攜犬進入的區域

(一)禁止養犬區;


(二)會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影劇院等公共場所;


(三)商場、賓館、酒樓;


(四)候車(機、船)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五)公園、城市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中明確禁止攜帶犬隻進入的區域;


(六)其他設有犬隻禁入標誌的場所。


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創建文明城市 養犬治理進行時

民警提示廣大市民:在疫情防控和創文明城期間,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愛犬,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共同營造和諧健康的人居環境。公安機關將加大對違規養犬的治理力度,希望廣大群眾依法文明養犬,自覺遵守養犬規定,規範養犬行為,為創建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