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房產稅新規,2020年1月開徵


2018年11月16日,經由有關委員會漫長的審議過程之後,泰國議會通過了土地及房產稅法。

泰國房產稅新規,2020年1月開徵

但該法案沒有來得及在2019年生效,最終拖延到2020年1月份。泰國財政部在2019年2季度再度重申,從2020年1月起,房地產稅將按照新的政策標準來徵收。

當然,房地產稅牽一髮而動全身,泰國也是從幾年前就開始傳出要徵收,但卻一直沒有實際落地。

如果2020年1月能夠按時、按現有規定開徵,對房地產市場會有怎樣的影響呢?

新法實行之後,房產稅徵收將由針對年租金徵稅(泰國禁止短租行為)轉變成針對政府評估的土地或房產價值徵稅。土地及房產稅的徵收主要由各郡執行,徵稅對象就是土地、有地住宅和公寓住宅。

2020年到2021年期間將先採用低稅率過度,2022年開始皇家法令將頒佈以規定適用稅率,不過,法令規定的稅率亦不會高於最高稅率(目前為0.3%)。

1. 對首套房購買者來說:價格超過5000萬泰銖(約合1150萬人民幣)稅率為0.05%-0.1%;低於5000萬泰銖免房產稅。

目前泰國曼谷公寓均價在4-5萬/平左右,且房型偏中、小。這意味著大部分的投資者,購買首套公寓都不會觸發房產稅。

2. 對於二套房及以上的購買者:根據房產價值,徵收0.03-0.3%的房產稅。

這意味著,多套房的投資者,每年可能會增加最多0.3%的房產稅成本。參照5%左右的租金收益,仍有獲利空間。

3. 針對購買後空置或出租的投資者:舊法規定自住及空置房免稅,僅僅出租的房屋需徵稅,稅率為評估後年租金價值的12.5%。

這意味著,如果泰國曼谷的租金年化收益在5%左右,那麼根據舊法規,稅收成本是0.625%。但在新法規下,過渡期的稅率十分低,即便是依據最高稅率計算,稅率亦僅僅只有0.3%。

4. 針對房屋及土地空置者:如果資產持續空置,稅率將每三年增長0.3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3%。農業用地免徵。

受新規影響最大的就是這類人,原本有些投資者出租後並不報稅,目前來看,如果不報稅,很可能就將按照“空置”來算,最高累計將達到每年3%的稅(每年租金收益大約在5%左右,可能還要扣除管理費、維修折舊等)。

另外受“空置”影響較大的還有開發商囤地的行為。據泰國媒體報道,有部分土地主正在加快出租手中的土地,用於商業和住宅用途,以期避免在新規下因“空置”而產生疊加的房產稅。

結論:截止目前,泰國財政部也沒有公佈進一步的細節問題,例如:對“空置”的具體定義等。所以2020年1月新規將如何實施,我們還會進一步關注。

對國內首套投資者而言,房產稅新規影響可能不大;但對大環境而言,開發商囤地成本增加,土地供應可能加速進場,房市的供求平衡進一步向供大於求偏斜。2020年泰國房市價格可能會迎來拐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