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提前介入 助力企業有序復工

“今天,我們是專門來給咱們高新區檢察院檢察官送感謝信的,感謝檢察院積極作為依法幫助我公司順利復工復產,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4月8日,泰和電器將一封紅彤彤的感謝信送到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對該院嚴格履行檢察監督職能,表達了由衷的感謝。


依法提前介入 助力企業有序復工


汪某某是泰和電器首批參與復工的58名人員之一,且系關鍵崗位的技術骨幹。今年年初,汪某某攜家人回老家過年,後因疫情影響滯留家中,無法返回其本人居住的小區。3月11日,其所在的企業開始復工,因汪某某系關鍵技術崗位人員,公司電話通知並下發書面通知要求其及時返崗上班。收到企業發的書面通知後,汪某某心急如焚,如不及時返崗,企業將遭受巨大損失。當天下午,當事人汪某某持其疫情期間居住地社區開具的證明準備返回其在高新區居住的小區,與該小區疫情管控卡點工作人員因證明上的印章問題發生爭執,雙方進而廝抓。

高新區檢察院聞訊而動迅速反應,積極履職,及時依法提前介入,通過現場聽取情況、查閱調查材料,該院建議公安機關就汪某某的身份開展走訪調查並調取其公司是否系復工企業的書證,同時要全面聽取該小區疫情管控卡點工作人員及其他證人的證言,查閱襄陽市近期關於疫情防控和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全面取證聽證,最終對該案不予立案。

依法提前介入 助力企業有序復工


3月12日,公、檢兩家對該案進行了調解,組織雙方當事人現場聽取了檢察人員的釋法說理。通過調解,汪某某深刻認識到了懂法、學法、守法的重要性,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並向疫情管控卡點工作人員真誠道歉。雙方達成了和解,疫情管控卡點工作人員對汪某某表示諒解,順利化解一起涉疫矛盾糾紛。既確保了案件的公正辦理,又保障了疫情期間非公有制企業的復工復產。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高新區檢察院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用實際行動積極響應中央政法委會同兩高兩部制定的《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在堅決維護疫情防控秩序的同時,依法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詮釋了助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和主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檢察擔當,實現了檢察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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