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快速登陸美國的一種工作簽證

近年來,美國EB-1A傑出人才的移民簽證審理越發嚴格,而EB-5的排期時間未見有絲毫改善,美國移民局的各種政策不斷收緊,對申請人來說都是一個或大或小的打擊,同時,為了讓子女更早前入美國接受教育,除了跨國企業經理人工作簽證L-1A之外,作為同樣是傑出人才的工作簽證O-1也逐漸為大家所熟悉。

  今天很高興請到我們對O-1簽證的專家陳萍老師來進行一些政策上的解讀。

O-1,快速登陸美國的一種工作簽證


  問:陳老師您好,那麼 ,什麼是O-1簽證呢?

  在移民局的定義裡,O-1是一種非移民簽證, 是簽發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中具有傑出才能者赴美工作的簽證。移民局規定O-1簽證持有者必須在美國從事與自己的領域相關的工作,但是,這種簽證不像移民簽證一樣,它沒有配額限制,是1990年移民法新創的一種簽證。 從類別和專業度來看,該簽證在很大程度上是對H-1B專業人員工作簽證在等級上的劃分。

  O-1工作簽證又分為O-1A和O-1B簽證,O-1A是簽發給科學、教育、商業和體育類別的,O-1B是簽發給藝術和電視電影類別的人才。

  問:O-1簽證能不能帶家屬前往美國呢?

  O-1簽證中是有附屬簽證的,也就是O-2和O-3 簽證。

  O-2適用於O-1持有者的隨行人員,協助O-1持有者必須前往美國共同工作,而移民局也規定O-2必須是協助O-1的不可或缺的人,並且美國國內沒有這樣的人可以進行這項工作,例如O-1A科研團隊中的助手或O-1B演藝類的助手。而O-3適用於O-1持有者的配偶和未婚子女。持有O-3簽證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居住,但是不可以工作,同時根據每個不同州的法律,滿足一定的居住時間後子女可以入學,享受當地公立學校的福利待遇。

  問:O-1簽證應該如何申請呢?

  在科學、教育、商業和體育界的特殊技能人才,必須能夠證明自己在本領域內是最高級的人才,出版過相關文章,獲過獎或曾經對同行的研究工作進行過評定等,同時也要求這些具人有傑出才能的在業界在擁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是在某方面具有較大影響力和權威度。而在藝術、電影電視界的特殊技能人才,則需要通過職業成就來證明他們自己在本領域內已經獲得了非常高的聲望,對於具有出色的技能和藝術類的申請人來說,這個簽證是比較容易。因為所在領域的關係,擁有電影電視表演類的獎項以及媒體報道幾乎是輕而易舉的事,哪怕是在一些重要作品中出任重要角色,在媒體報道上和商業價值上得到充分的體現,都能夠獲得該簽證。

  但是無一例外的是, O-1申請人需要通過他們過去的成就以及領域內專家的推薦信來證明他們的特殊技能。也就是說,一封業內重量級的推薦信還是非常重要的。

  問:持有O-1 申請的好處有什麼呢?

  l O-1申請不受任何名額的限制:

  移民局以申請人的個人成就來決定申請批准與否,每年O-1 申請的數量不會影響申請個案的批准機會。

  l O-1簽證可無限次續簽:

  一次簽證最長可以達到三年。理論上來說,只要僱主需要外籍員工繼續工作,O-1簽證就可以無限次繼續延期。

  l O-1簽證適用的領域比H-1B簽證適用的領域多:

  例如,H-1B 簽證不適用於娛樂和體育領域的人士。而O-1簽證適用於娛樂和體育領域的專業人士。

  l O-1簽證對申請人的教育或經驗沒有要求:

  O-1簽證雖然要求外籍申請人必須是專家,但對他是如何成為專家的並沒有要求和限制。

  l O-1簽證無需通過勞工部審批:

  O-1簽證並不是移民簽證,因為雖然需要僱主,但卻無需通過勞工部的審批才能取得。只要滿足條件,正常向移民局提交,然後前往使館面試通過即可獲得最長三年有效的工作簽證。

  l O-1工作簽證是過渡到EB-1A移民簽證的優質途徑:

  持有O-1簽證前往美國開始工作之後,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在一定時間內繼續積累申請EB-1A傑出人才的有力素材,同時又有了良好的繳稅記錄,對於未來打算通過EB-1申請移民取得綠卡是最佳途徑。

  總的來說,O-1簽證可以解決等待時間過長不得不忍受排期的移民簽證問題,可以讓申請人提前登陸美國開始工作和生活。而它又可以為將來申請移民簽證EB-1A奠定一定的基礎,獲取更有利於移民成功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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