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騎馬傷人,淮南一小夥被判賠償20萬

淮南一女子在街上行走,不料身後來了4匹馬,她被一騎一匹白馬的小夥撞倒,身負重傷。事發後,交警找了多天找到肇事者,但最終不能認定為交通事故。無奈之下,女子只好通過訴訟途徑將“白馬王子”起訴至法院。4月15日,記者從淮南田家庵區法院獲悉,此案有了最新結果。

鬧市騎馬傷人,淮南一小夥被判賠償20萬

  女子大街上被騎白馬男子撞傷

  2018年1月8日,淮南的4名小夥子騎著馬穿過鬧市。哪知道,其中一匹馬在淮南市大通區一路段撞上了路人。

  被撞的市民是顧女士,當天下午,她下班回家,路過淮南市大通消防隊附近時,被一匹馬給撞傷了。騎馬男子隨後離開了現場。

  顧女士的愛人接到路人電話後趕到現場,把受傷的顧女士送到醫院檢查,這一檢查發現顧女士傷得不輕。頭部有骨折和挫傷的情況。

  由於顧女士傷勢較重,當天晚上其愛人就報了警,之後警方到事發現場進行調查。經鑑定,顧女士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構成九級傷殘。

鬧市騎馬傷人,淮南一小夥被判賠償20萬

  肇事者現身但不屬於交通事故

  當警方接到這起案件的時候,也很意外。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處理過騎馬撞人的事故。民警現場走訪得知,肇事者是名男性,隨後展開調查。

  交警部門按照交通事故來處理,交警冒著冰天雪地偵查了4天4夜,最後按照交通事故查獲。警方通過沿途監控一路尋找,在淮南市大通區找到了這4匹馬飼養處。

  肇事者姚某稱,這些馬是親戚家飼養做婚慶等慶典的,當天他和幾個朋友騎著馬上路,不料撞倒了路人,但是他並沒有故意逃避這件事,他下馬撥打120,也給了顧女士200元,是受傷的顧女士認為傷不嚴重就沒有去醫院。“把馬送了回去,然後又回到現場,顧女士愛人已經到現場了”。姚某說,後來他才知道把顧女士撞得比較嚴重。

  交警部門表示,最終確定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據瞭解,“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而姚某騎馬過程中由於意外導致顧女士受傷,不符合和具備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說法

  為了討一個說法,顧女士以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起訴至淮南市田家庵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雙方對於姚某騎乘馬匹將顧女士碰撞摔傷的事實並無爭議,且姚某也未提交證據證明損害是因顧女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

  2020年4月15日,記者從法院獲悉,法院綜合分析判斷確認,扣除姚某事發當日墊付的200元,應當賠償顧女士各項損失共計2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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