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事實,違規在先反成“受害者”?恆大屢次違背契約精神!

近日,足協和中超公司商議進行了2020年的俱樂部首次分紅,此次分紅是按照2019年的中超收入來分,平均每傢俱樂部都能分到6000萬人民幣以上的收益,這對於想要改革職業化的中國足球來說是一大好事,相較於十年前的中超,我們的職業化道路和很多機制有了實質性的突破,但是規則之下,依然有球隊公開違背。

罔顧事實,違規在先反成“受害者”?恆大屢次違背契約精神!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商務管理規定》,廣州恆大由於在奪冠慶典上出現違規廣告而遭到了處罰,罰金50萬元人民幣。

這個消息傳開以後,讓球迷和恆大官方炸了鍋,我們來看恆大俱樂部官方在事後發出的公告,恆大的公告中認為處罰是不合理的,要進行嚴正抗議,並且認為自己在對慶典活動中沒有造成任何影響,全程配合,認為中超公司嚴重損害了俱樂部品牌形象,並且保留了法律追訴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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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閱讀之下,筆者震驚了,恆大從被罰款一方活脫脫變成了佔據制高點的一方,這一波反客為主的反擊戰術,不得不說,這操作不愧是足球俱樂部。但是,回過頭來一想,這件事到底誰對誰錯呢?50萬人民幣,對於中超的任何一家球隊來說都是不痛不癢的罰單,但是人都好面子,面子這個東西,就連孔乙己都要為自己據理力爭,何況一家自詡“中超王者”的足球俱樂部呢?

但是,廣州恆大恰恰忘了一點,那就是自己違規在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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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意識到這點了麼?很顯然,沒有,又或者說,意識到了但覺得不是個事,從公告中我們就可以出一種很不以為然的語氣,我沒破壞基本環境,怎麼了?

作為一家中國頂級的企業,卻是如此的作風,筆者是很痛心的,因為這也側面反映出了當下很多問題。“契約精神”四個字在偌大俱樂部面前可以為無物,這樣的作風又如何立足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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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曾經的相關報道,恆大此類行為不是第一次了,在此前2015年的亞冠比賽中,恆大就因為私自更改球衣胸前的廣告被“東風日產”一紙訴狀告了上去。這件事,想必很多球迷都還記得吧,15賽季的恆大為了在亞冠關鍵戰役中打出自己旗下的產品,絲毫不顧任何契約,公然違背商業道德,並且在事後還擺出了一副我有錢任性的高調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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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件事是怎麼回事呢,簡單地說就是恆大和一家公司簽好了合同,胸前廣告應該是這家公司,因為亞冠關鍵比賽的播放量和流量能讓這家公司得到很大的曝光程度,廣告效益也就達到了。但是,恆大轉眼一想,這麼大的收視率和曝光程度,乾脆就違約吧,反正也就賠點錢,把自己的產品打出去,獲得的收益效果遠期來看更加划算。

“商人本色”四個字已經映入了很多球迷的腦海中,沒錯,這就是。筆者查閱了2015年的一篇獨家文章《獨家評論:恆大的“契約精神”是隻要賠錢就不違約》,文中寫道:違約替換掉胸前廣告後,恆大通過各種渠道傳達的潛臺詞大約是:“是的,我違約了,你們有本事去告我啊。”在場外各種涉及合作的領域內,恆大奉行的遊戲規則是:凡是用錢能解決的問題,合同約束基本等同於一張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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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東風日產一度是恆大創收的最大夥伴,但是,恆大卻以這樣的結局回報了他們最大的客戶。歷史再往前翻,筆者查閱到,2014年8月27日和 2014年10月26日,在東風日產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恆大兩次強行違約,亮出自己的違規廣告,在工作人員勸說下依舊無果,一方面恆大陽奉陰違地答應了,一方面還是出現了違規廣告,最終,中超公司為了息事寧人,對恆大進行了800萬元的罰款。

這可以說是“劣跡斑斑”,但是恆大忘得卻是“一乾二淨”,他們真的忘了麼?沒有,而是貪婪的本性再一次發作讓他們覺得反正處罰不痛不癢,廣告效應達到了就好了。這樣毫無誠信的企業,放之四海,誰還敢和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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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契約精神究竟是什麼?如果筆者要從深刻含義以及很多著作中提到的內容來解釋一定是很晦澀難懂的,那麼,從字面上來講,就是,答應的事,承諾的事,簽過協議有法律保障的事情,請遵守它完成。說白了,就是當下最強調的做人要誠信,如果連最起碼的誠信都沒了,契約也就是一張隨時可以扔掉的廢紙。敢問,那些到現在還在支持恆大的媒體人和球迷們,如果你們的生活中處處充斥著違規,你們樂意麼?

很顯然,事情到了自己頭上都是不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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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說到這件事上,這次恆大在慶典上為什麼要搞違規廣告呢?因為恆馳汽車對於恆大來說太重要了,這是恆大近期推出的重點產品,要藉此機會曝曝光,宣傳宣傳。這和多年前東風日產的那幾件事如出一轍,可以說是故技重施,為了推出公司時下最主推的產品,被罰點錢也無所謂。

那麼,恆大球迷認為自己球隊被針對了,是真的麼?可以說,這是比較可笑的言論了,中超公司的罰單可以說是非常輕的了,曾經和東風日產的鉅額賠償這麼快就忘了?中超公司可以給你留點情面,你這麼做生意的態度,法律是不會給你留情面的。再說了,這次罰單是完全按照條例規則辦事,是拿得出依據的,曾經上港也因為此類事件被罰過,而且這次分紅還有其他幾家球隊因為違規被罰款,不是你恆大一家,你搞得這麼軒然大波是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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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便宜還賣乖”?把輿論節奏帶到足協針對你們?那不好意思,我相信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世界上不存在一個人違規了以後還能把自己洗白成受害者。不過,筆者也佩服恆大的公關操作,在當下,大部分球迷認為中國足球落後足協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所以,只要利用好“足協有錯論”就可以博取一大部分人的同情心,不可謂不高明。並且,眾多媒體人把輿論方向帶到了頒獎儀式地點等諸多歷史問題上,嚴重偏離了事情的本質,把矛盾帶到了另一個層面,罔顧了違規這一事實。

罔顧事實,違規在先反成“受害者”?恆大屢次違背契約精神!

但是,恆大還是忘了,自己終究還是違規了,這樣的伎倆或許中超公司拿你沒辦法,但是放到國內外,你的口碑呢?誠乃立身之本,信為道德之基。古語有云:一信字是立身之本,所以人不可無也。做人一樣,經商更是一樣。

文章的結尾引用一句上文中提到的那篇文章《獨家評論:恆大的“契約精神”是隻要賠錢就不違約》中的一句話:

現在,按照恆大自己對於契約的理解,只要賠錢,就不構成違約。在數個社交網絡平臺上,一些追隨恆大足球的腦殘粉們,也成了極力宣揚這種強盜邏輯的幫兇。

尊重契約,其實也是尊重自己。

(上文中提到的那篇獨家報道文章,有興趣的球迷可以去搜索查閱,非常詳細,當然了,恆大要是覺得我說錯了,可以拿出事實依據,也希望各位有識之士和優秀的媒體平臺們能讓球迷看到最真實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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