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縣標準地名命名公告
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湖北省地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浠水縣北城新區道路和城區橋樑(人行天橋)進行命名。經命名的名稱為標準名稱,並具有專有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法規保護,特此公告。
浠水縣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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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7:40:25 東楚通
浠水縣標準地名命名公告
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湖北省地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浠水縣北城新區道路和城區橋樑(人行天橋)進行命名。經命名的名稱為標準名稱,並具有專有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法規保護,特此公告。
浠水縣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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