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工程師職稱,社保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咋辦?要提供哪些證明?

大家都知道,想在南京市申報工程師職稱,社保和工作單位都必須得在南京。申報職稱是以單位名義來申報的,所以申報單位和社保單位要保持一致。

這時候,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社保不是現工作單位繳納的。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辦呢?懂職稱給大家分4種情況說明。

自己是公司正式員工,由人力資源公司代繳社保

答:很多公司的員工他們的社保幾乎都是人力資源公司代繳的,這時候需要提供社保代繳證明以及人力資源許可證,申報職稱時就可正常按照實際工作單位名義申報了。

自己是外包員工或派遣員工

答:舉個栗子,“國電南瑞”、“國電南自”這種國企,只有達到一定的學歷以及條件才可能成為正式編制。公司內大部分員工都是外包或者派遣來的,那麼外包員工或派遣員工想申報職稱,就需要上傳派遣資質(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三方合同(實際工作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以及勞動合同就可正常申報了。

分公司繳納社保,在外地總公司上班的

答:有一些人才與外地總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在外地總公司上班,但社保是由南京分公司交的。這樣情況申報職稱時,要以南京分公司名義來申報,業績材料可以用實際總公司的,只要出具單位隸屬關係證明即可。

社保是自己個人繳納的,無南京單位

答:這種情況是評不了職稱的。開頭我們說過了,想在南京市申報工程師職稱,社保和工作單位都必須得在南京。且必須以單位名義來申報,個人是評不了職稱的。

如果一定想在南京評,只有找個南京工程單位給自己交社保,只要申報時社保是單位在繳狀態並且累計滿1年即可。但是懂職稱不提倡你這樣做,因為後面還涉及到很多麻煩。

以上就是關於“評職稱時,社保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怎麼辦?”的全部解答。關注懂職稱,職稱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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