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臘賜”和“炭敬”入手,淺析古人年終獎勵政策的“雙刃”影響

當今社會,年終獎幾乎成為大多數企業的標配,它是企業對員工辛勤一年的獎勵和饋贈。

而年終獎的形式也並非只侷限於金錢,許多企業還會以其他的物質形式發放一定的福利,如發給員工一定量的大米或食用油,既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文關懷,又彰顯了企業的蓬勃發展。

然而,在我國古代,都已經有了較為完善的年終獎福利政策,它的發展和演變,也映射著古人的辛勤和智慧,本文從古代的“臘賜”和“炭敬”入手,來分析古代的年終獎勵政策。

從“臘賜”和“炭敬”入手,淺析古人年終獎勵政策的“雙刃”影響

01,東漢時期的“臘賜”

臘賜開始於漢代,在東漢王朝臘月份,皇帝首創給朝廷文武大臣發放一定的年終獎勵或福利的臘賜,在古籍中它被記載為臘賜。

由於當代與古代的錢幣單位並不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直觀上了解到皇帝的賞賜究竟有多大價值。

然而,在東漢時期,三公和國家將軍的每月固定俸祿只有17,500錢,而臘賜的賞賜數量幾乎等於三公與大將軍一年的俸祿總和。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不菲的數目。

根據《漢官儀》中的記載,“臘賜”的具體福利為:

“大將軍、三公各錢20萬、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進、侯15萬,卿10萬,校尉5萬,尚書3萬,侍中、將、大夫各2萬,秩俸千石、六百石的官吏各七千,虎賁郎、羽林郎三千。”

我們可清楚瞭解到東漢時期的臘賜並非僅有錢財

,還包括日常家用的牛肉、大米等家庭必備的食品或物品,這更體現出的是朝廷對大臣一年辛勞的獎賞。

然而,臘賜卻並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史書中記載,虎賁中郎將、御林軍、大夫以及位高權重的大將軍和三公可以得到賞賜,而非中央的地方高官或小官卻不在臘賜的封賞之列。

一方面,是由於國家的財政力量並不能支持如此大範圍的發放高額年終獎勵;

另一方面,皇帝在主觀上則更青睞於那些在他身邊他能直接接觸到的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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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北宋經濟發達,為何臘賜封賞力度減小?

漢朝是古代封建王朝臘賜的伊始,與東漢的年終獎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北宋王朝。

雖然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作為後盾,但皇帝在臘賜方面卻並不像東漢時期那樣慷慨,受到封賞的大臣也只侷限於朝廷內部的高官,例如宰相書、秘史和貢獻卓著的大臣。

他們的賞賜也僅有5只羊,5袋米,兩袋面和幾罈子黃酒,這與東漢王朝慷慨的臘賜相比不值一提。

例如,我們所熟知的鐵面無私包青天,他在開封時,年終臘賜也只有我們上述提到的幾樣物品。

在許多學者看來,幾隻羊幾袋面作為大臣的年終獎勵,著實有些不妥,顯得皇帝有些小氣,不夠大度。

對北宋的朝廷大臣而言,減少的臘賜獎勵在個人工資方面得到了補充。

北宋的年終臘賜雖然不高,但大臣的日常俸祿水平卻十分可觀。

根據史書的記載,包青天包拯的當月固定俸祿包括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崗位薪水,取暖費,茶水補貼或者飲食補貼等,所有的薪水全部加合大約有上萬貫錢。

因此,從宋朝的大臣封路和年終臘賜來看,往往臘賜和他們工資有緊密的聯繫,二者互為表裡。

如果其中某一方在一年收入中佔比較高,另一方則會適當下調;

朝廷總會盡可能為大臣(尤其是朝廷重臣)提供最為優厚合理的待遇。

從“臘賜”和“炭敬”入手,淺析古人年終獎勵政策的“雙刃”影響

03、地方官沒有臘賜,他們不酸嗎,酸了咋辦?

就大臣的俸祿而言,這筆錢出自朝廷財政,而以皇帝名義所賞賜的年終臘賜又是否是皇帝自己從私庫中出呢?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年終臘賜主要由朝廷國庫負責發放,但具體賞賜什麼又賞賜多少,自然出自皇帝的決斷,大臣無權干預。

第一種情況:自己的創收方式

既然地方的小官沒有機會得到皇帝的賞賜,他們便失去了獲得年終補償的機會,許多人難免心理失衡,久而久之,地方大臣也創造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創收方式。

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可以在一年年末獲得一定量的收入,這種不成文的年終創收被許多學者定義為小官的臘賜。

第二種情況:賣廢品

第1種方式是在秦漢魏晉時期,由於造紙術還沒有完全應用普及,活字印刷也未曾出現,所以竹簡是當時最普遍流行的文字載體。

而對竹簡進行包裝的收容器的材質往往是絲織、麻布或皮,這些都有回收利用的價值,因此這些廢舊的口袋可以被收集,然後販賣,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

例如地方的監管部門御史臺往往在一年末會囤積大量的口袋,而年終工作結束之後,御史臺便會將這些廢棄物運到地方市場統一販賣,從而獲得一部分收益來作為他們的年終收入,這樣的創收方式並不違背朝廷禮法,稱得上是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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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結束之後,造紙術開始普遍應用,公文簡報的文字載體變成紙張,脆弱的紙張往往需要大量的口袋進行包裝和保護,而此時用作保護的書囊往往以布匹為原材料。

地方大臣在一年中能夠積累大量書囊,從而年終將輸囊交給裁縫,讓他將這些布匹加工成為日用的床單或衣物,作為對大臣的補償和獎勵。

雖然這份獎勵並不高昂,也並不貴重,但體現的是朝廷對每一位辛勤工作者的人文關懷。

與上一種賣廢品性質的方法完全不同,並且創收效率較高的是流行於唐宋時期的高利貸。

朝廷允許地方將官府閒置的資金投向於民間,以高利貸的形式賺取利潤。

主要的放款對象是當地的富商或急需用錢的商人,期限從幾天到幾年不等,這樣高利貸放款的收益,相較上一種方式更為可觀高效。

由於高利貸資金來自於官方,所以商人很少有拖欠和不歸還的現象。

地方部門在獲得利潤後,少部分交由國家財政,而絕大多數利潤都留在了當地,這些錢成為地方臣子年終獎金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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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明清時期,臘賜被"炭敬"所取代

歷史進入明清時期後,年終臘賜便開始退出歷史舞臺,皇帝也不會在每年臘月份對大臣進行恩賜。

俸祿低年終獎又被褫奪,那京城大臣的收入怎樣呢?

有地位的近臣,自然不會將那可憐的俸祿作為生活的依靠,去過苦行僧般的日子,出於大臣對高額收入的需求,炭敬便應運而生。

“炭敬”指的是地方大臣在農民和其他具體地方事務上獲得的利潤,或者壓榨農民獲得一定錢財,從而將這筆錢作為向京城重臣“疏通”的資金來源。

由於京城遠離地方,沒有較多途徑獲取額外收益,所以在寒冬臘月時節,地方大臣便會充分了解京城重臣的需要,為京城官員送禮。

地方大臣還將這種行為標榜為“購買木炭取暖”,這樣的過程被稱之為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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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辯證地去看待臘賜與炭敬的歷史意義

臘賜是從東漢出現,一直延續到唐宋年間的一項年終福利制度。

而由於時局政策的不同,福利發放的幅度也有所不同。

地方官員沒有獲得福利的機會,所以他們便發揮聰明才智,就地取材獲得一定收益作為自己的年終臘賜;

而明清時期臘賜不受重視之後,地方大臣便開始以炭敬的名義討好京城大臣,這筆資金又成為以另一種形式和名義所為朝廷重臣帶去的年終收入。

從影響上看,臘賜直接增加了大臣一年的收入,更體現了皇帝對高官的人文關懷,這有利於中央皇帝與大臣之間關係的和諧發展也有利於提升官員的生活質量。

但也有負面影響——

臘賜不斷的發展,一代代延續根深蒂固,它消失之後,間接地催生出了炭敬。

炭敬嚴重影響了朝廷風氣,導致行政效率低下。

所以,臘賜是當今社會年終獎金的濫觴,但它並非百利而無一害,我們應一分為二的客觀去看待它,並且趨利避害,取其精華為當今企業員工的福利機制建設注入活力。

從“臘賜”和“炭敬”入手,淺析古人年終獎勵政策的“雙刃”影響

參考文獻:

1,《嘯亭雜錄》

2,《補農書》

3,《嘯亭續錄》

4,《漢官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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