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人圍觀,活著不易,是什麼讓物業行業背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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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管理行業,從進入到現在,發展了30年曆史,依舊被人詬病!

物業公司的存在,本身就是為了更好的服務於小區業主,從而從某種意義上達到提升小區的房產升值以及提高知名度。

當然,我相信這是從事物業管理行業的物業人都想的事情,但問題偏偏不如意,也不會隨著服務者的思想而改變!

很簡單,物業行業看似每日都在重複著簡單的工作,保潔打掃、綠化修建、垃圾清運、門衛安全......等等!

也正是因為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導致了有某些業主認為:物業行業就是一個撈錢的行業,其實不能這麼理解!

小編寫著文章並不為什麼,只是為了能讓大家更多的瞭解一下物業公司,我們應該客觀的去看待一件事物的存在。

35萬人圍觀,活著不易,是什麼讓物業行業背鍋!

上圖:只是一個題主的問題,小編回答了,卻惹來了35萬人的圍觀,我就在想,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會有那麼多人的不滿?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但凡是生活在商品住宅小區內,幾乎每天都在跟物業公司打交道!根本無法避免。

就比如圖中的問題:物業部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開車進入小區,是否合理的問題!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法規》等相關法律文件,物業公司只是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服務於小區廣大業主,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不論哪一份物業合同,還是法律文件,都不可能賦予物業公司:執法權!

所以說:物業公司不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進入小區,這絕對是不對的!

但是我們話又要回過頭來說:

比如1:小區車位很緊張,原本開發商配置的車位就很少,根本無法滿足小區購車業主的需求,那再這樣的情況下,物業公司肯定是要拿出一份管理方案,提交給業委會,業委會進行召開業主大會宣佈,徵求廣大業主的意見,在進行新的管理規定。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區車位是不可能做到區分專用車位的,因為不夠分配,一旦小區內劃定專用車位,肯定是惹來更多沒有得到車位業主的反感!

只能說通過業主大會宣佈,小區車位緊張,無法滿足需求,只能做到先來先得,後來的業主在小區車位滿的情況下,只能停在外面,只有大家通過了提議才能更好的執行。

比如2:商品房住宅小區內露天車位並不多,但是開發商配置了地下車位或車庫!物業公司很多時候會配合開發商銷售車位,不允許停露天車位,這樣的情況我是見過的,當然也是親歷過。

我相信也有不少的業主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不論是出租、出售地下車位或車庫,請廣大業主們留意產權問題。

因為地下車庫的產權問題在國內存在著很多問題,有的具有產權,有的是屬於人防工程,是無法辦理產權的。

當然,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開發商在銷售物業的時候就應該吧問題擺在檯面上跟業主說個清楚,等到了後期,要物業配合出售或者是其他什麼方式拿回一些資金,物業是背鍋的,讓然,如果物業公司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公司,那麼也更加沒有辦法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會更多的站在開發商角度上考慮問題,倒黴的自然也就是業主,為後期管理服務埋下隱患。

對於不同地區,不同區域,不同的小區管理,我相信物業公司都有自己一套模式。

但不管你是什麼模式,要出臺什麼管理內容,首先第一點,不要忘記了召開業主大會!因為只有廣大業主認可的方式,才是物業公司生存下去的唯一方法。

假如你提出來的方案,得不到業主的認可,方案執行不了不說,跟業主之間早晚都會產生嫌隙,矛盾積累多了,除了撤場的下場,無法可解。

作為業主,我們其實是應該理解物業公司的

不論是在什麼地方,什麼高檔小區或者是安置區,每個人的素質都不一樣,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很多時候並不存在於兩者之間,更多的是遺留問題。

不管是上一屆物業公司,或者是開發商遺留的問題,最後都是現在的物業公司背鍋,同時,因為素質和理解都是不一樣的,物業生存就非常艱難。

其實物業公司並不是為了撈錢

作為物業管理企業,自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不盈利那是不可能做下去的,而在日常中我們也不難常見,很多業主非常抵制物業公司,甚至是有些人根本就不想繳費,更有甚者拿著雞毛蒜皮的事情當做接口,就是不願意繳費,但卻又每天享受服務,侵害繳費業主的權益,這又何必?

有問題,可以擺在桌面上說,實在不行了,提請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解聘物業公司就是了,不繳費肯定是沒有辦法抵賴的,法律會根據物業服務合同制裁不繳費的業主,這是必然的。

這段時間,看到更多的是有人提議取消物業行業

一個行業存在,就是具有一定道理的,如果真像有些朋友說的是黑社會,那麼國家肯定不會讓他繼續存在。

一個好的物業公司,不僅僅是能夠保證房產增值,更重要的是能夠減輕社會壓力,試想一下:綠化,讓園林局來管?可能實現嘛?二次供水系統,水務公司會管嘛?路燈,路燈局會管嗎?電梯,雖然說有專業的維保公司存在,但能夠長時間為你服務嗎?緊急情況下,誰能處理這種特殊設備的開啟和操作?

更主要的是減輕了政府的壓力,社區,街道辦事處雖然存在,但是在一個片區內,有多少小區,有多少居民,有多少雞毛蒜皮的事情,他們能有多少時間為你做調解?

還有就是增加了就業率,或許有人說,黑社會,紋身,坐牢出來的人偶讀進了物業公司,實則不然,但也不能排除有些物業做法的確很過分,但是也有相關部門管理和投訴的,並不是投訴無門。

即便是一個人曾經犯了錯,可是法律已經懲罰過了,難道進入企業就不能嗎?浪子回頭金不換,這句話很多時候還是很有用的,再就是紋身的人難道都是具有黑社會背景嗎?其實我們不應該帶著有色眼鏡看待。

所以說,我們更應該可觀理解和看待物業行業,並不能因為某一家公司的事情,然後就高舉口號,非要取消物業行業,其實這個口號更加的做不到,喊了也只是徒勞。

真要是到了該取消的時候,國家自然是會按照法律程序辦事,不會因為你喊幾聲就要取消一個行業的存在。

不管是在哪裡,我們更多的理解和包容,計較太多,人活著真的很累

社會在發展,人類思想也應該跟上!

不管物業公司如何,作為業主的只需要齊心協力就好,物業公司即便是有心把一個小區管理和服務好,業主不配合,那也是徒勞。

有問題了,業委會和相關部門可以解決,解決不了依法訴訟解決,沒有必要去過於抵制物業公司不繳費。

與此同時,我也呼籲一下:作為物業公司,按照收費標準,評定的服務等級做不到,業主每年的滿意度達不到93以上的就不要乾了。

每一項目上,肯定都會遇到各種遺留問題,作為服務企業,你們的首要目標是業主,而不是房地產商。

記住一點:給你發工資的是全體業主,不是開發商,你服務的是業主,能生存下去的是依賴業主,離開業主,等於魚離開了水。

或許每個公司都有一套管理模式,但不管你任何模式,都離不開人,凡事多溝通,得到的理解越多,你的支持率就越高,才能走得更遠。

我是鶴曠,喜歡的朋友,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私信我來回答,沒有涉足的領域,我也會想辦法找人來替你解答,同時非常感謝關注和私信我的朋友。

昨天說實話:近3萬的私信,根本沒辦法回覆......說聲抱歉,也希望大家多理解這個社會上各行各業的難處,畢竟:大家活著,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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