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最后的“童养媳”:虽成长于旧习俗之下,却也幸福安康

家族里的一位奶奶不久前去世了,也是我爷爷辈在世的最后一人,据我爸说这位奶奶便是作为“童养媳”在我们家长大。

我身边最后的“童养媳”:虽成长于旧习俗之下,却也幸福安康

童养媳又叫做“待年媳”、“养媳”,就是女婴或者幼女被未来的婆家领养,等双方都到了适婚年龄便正式结婚。

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就是童养媳的雏形,所谓的“媵制”就是适婚女子出嫁的时候,出嫁女子年幼的妹妹或侄女一同出嫁。到了秦汉时期,帝王甄选贵族的幼女进宫,女子成年后成为帝王的妃嫔,或者赐给子弟、宗亲做妻妾,都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

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曾祖琼,祖继勋,皆有勋王室,至节度使。母曹氏,慈圣光献后姊也,故后少鞠宫中。时英宗亦在帝所,与后年同,仁宗谓慈圣,异日必以为配。既长,遂成昏濮邸。生神宗皇帝、岐王颢……治平二年册为皇后。——《宋史.后妃传》


我身边最后的“童养媳”:虽成长于旧习俗之下,却也幸福安康

童养媳最早记载于宋代,元、明、清时,童养媳从帝王家普及到百姓家。童养媳在古代文学中也多有体现,元杂剧《窦娥冤》中,年幼的窦娥便是替父抵债,而成为蔡婆婆家的童养媳。

老身蔡婆婆......不幸夫主亡逝已过,止有一个孩儿,年长八岁......这里一个窦秀才,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我数次索取,那窦秀才只说贫难,没有还我。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窦娥冤》

直到民国年间,童养媳依然普遍存在。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童养媳的问题才得以彻底解决。偏远的乡村童养媳习俗可能更晚。

我身边最后的“童养媳”:虽成长于旧习俗之下,却也幸福安康

我的这位奶奶就是我见过的最后一位童养媳,她生于民国16年,即公元1927年,2019年以93岁高龄去世。她5岁时,因为娘家贫困没办法养育长大,便被我太爷爷(我爷爷的爸爸)抱养,许配给我大爷爷(我爷爷的大哥)。没几年,我大爷爷还未成年便不幸夭折了。那时我二爷爷刚出生,还没有我爷爷呢!由于年龄差距10来岁,不再适合做我二爷爷的童养媳。于是我太爷爷便将这位奶奶许配给我太爷爷的侄儿,也就是我的堂爷爷。

早年,家中有几百亩水田,家里也算殷实(据我爷爷说还有1个长工呢,因为这我们家解放后差点被划为地主,因为当时有位乡里领导,年轻时受过我太爷爷的恩,才转而划为富农),又是湘西偏远山村;除了躲避匪患,没有遭遇战火的荼毒。老两口一辈子平平淡淡,相守到白头。

我身边最后的“童养媳”:虽成长于旧习俗之下,却也幸福安康

怀化农村老人

奶奶家四世同堂,一共育有3儿2女,孙辈10人,曾孙辈13人。20年前堂爷爷去世后,由我的三个堂伯父轮流赡养。我们这些家族内的晚辈,回家后也常常前去探望。奶奶的晚年儿孙满堂、含饴弄孙、安享天伦。

我的这位奶奶,虽然成长在封建恶习之下,却也过得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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