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獨有!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政策,2600元發放!

2020年,面對疫情的衝擊,沒有人可以獨善其身,很多企業經受不住衝擊,被迫停工,大批失業人員更是難上加難,一邊是固定的生活支出,一邊是旱澇不保收的收入。當生活有難處,國家政府必會出手,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青島幫扶政策出臺了。


2020年獨有!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政策,2600元發放!

  

  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

  

  (一)範圍和條件。女性四十五週歲及以上、男性五十五週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以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證的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一個年度內,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當年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不得與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重複享受。

  

  1.申請人處於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2.2020年當年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 ,申請時仍未就業;

  

  3.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失業登記前有單位就業登記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歷史記錄信息。

  

  (二)補助標準。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全市統一按每人2600元發放。

  

  (三)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人員登錄青島就業網,依次點擊“我要辦事-個人業務-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模塊,憑賬戶和密碼登陸,按系統提示填報申請信息,對申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點擊“提交”。

  

  (四)實施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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