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三問(1):到底什麼是“人性”?

文學三問(1):到底什麼是“人性”?

到底什麼是“人性”?

文學即人學,文學就是要表現人性。這個論題看上去是無懈可擊的。然而,如果我們進一步要問“究竟什麼是人性呢?”立論者就不得要領了。他們只會說人性是複雜的,誰也說不清楚人性到底是什麼。

既然人性是說不清的,那文學必定也是說不清的。誰都可以借“人性”之名來做文章。“人性”的旗幟意義也就不復存在了。

是人就有慾望,就有利益的訴求。每個人都想依據自己的訴求來要求客觀、以自己的願望來改造世界。然而人類社會生活又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和為保障共同利益訴求的一般規則。個人的慾望與社會規則始終處在相互矛盾又相互適應的動態的發展過程之中。描述具體個人的慾望與社會規則之間矛盾及其適應過程的曲線就是這個人的“人性”。因此,只有具體的人性而沒有抽象的人性。直白地說,人性就是個人德性在言行上的表達,是個人本質的外在反映。

在說到人性時,人們常常會講兩個冠冕堂皇的詞語“尊嚴”與“自由”。堅持不同利益訴求的群體對於“尊嚴”與“自由”的理解也是完全不同的。

而事實是,個人的“利他性”越強,尊嚴才會越強;服從社會規則及道德的程度越大,自由才會越大。

(附言:本篇是《天佑中華》的續篇。如有可能的話可以慢慢往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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