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對方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如果在您多次催討之後,對方還是不還錢的:

【1】您看能否和他商量讓他先向親朋好友借錢,再給您還錢;

【2】是否可以用他個人的其他財產(如車、房或相應價值的物品)來清償;

【3】您還可以拿著借條、欠條等證據到法院(一般是到他住的區或縣裡的法院)起訴或直接申請支付令,事情順利的話您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把您的錢要回來。當然如果對方根本沒有什麼財產可供執行的話,您就只能等對方有財產的時候再申請執行。

需注意:

如果對方欠錢多年未還的話,只要未過3年的訴訟時效,您就有權要求對方給您逾期利息,即使當初沒有約定過,您也有權按年利率6%要求對方支付。例如對方欠您10000元,到期後3年未還,您有權要求對方支付:10000×3×0.06=1800元的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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