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書館】百年前的怨魂附體事件

工作室目前連載作品包括《詭案錄》《幽冥詭匠》《仙山傳奇》《槍爺異聞錄》

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音頻錄製:貳飛文傳


【木偶書館】百年前的怨魂附體事件

本期的故事呢,由木偶漫畫判官筆及演說貳飛,共同為大家講述,中國傳承文化中的奇人異事。

關於鬼上身,在咱們木偶漫畫的所有作品裡面,也算的上一個經常講的靈異事件了。

不管是咱們的《中國詭實錄》還是《詭案實錄》,都不止一次的講過鬼上身事件。

可要說這種事真有嗎?真就那麼邪乎?究竟這世間真有如此玄奇之事,還是說人們憑空杜撰?乃是危言聳聽以訛傳訛之事?

這不好說,反正我這兒是親眼見過,現在各地也都有這些說法,尤其是咱們木偶讀者的投稿裡邊兒,總共不下幾百乃至上千個相關的真實事件。

再有,在清朝志怪小說《閱微草堂筆記》和《子不語》裡邊,也曾有一段關於鬼上身的故事。

而且啊,這兩部作品裡邊所講述的那個鬼上身事件,極其的相似。

這事呢,就發生在乾隆十五年。

話說有那麼一天,京城一帶官庫玉器被盜,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城中的捕快開始挨家挨戶搜查。

最後抓捕了一批有盜竊嫌疑之人,開始逐個審問,一套審訊下來,都挺順利,該排除嫌疑的排除嫌疑,該羈押候審的接著關。

可唯獨審問到一個名叫常明之人時,發生了一段插曲。

常明,家住城北海淀一帶,三十歲左右一中年男子。

審問的官員驚堂木一拍,喝道:“常明,我來問你,可是你將官庫之中玉器盜走,還不如實招來?”


【木偶書館】百年前的怨魂附體事件

可誰知話一說完,那常明跪在大堂之上耷拉著腦袋半天不言語。

審訊的大人一看,嘿!這人難不成做賊心虛嚇傻了?就這膽兒也敢當賊?

正納悶兒呢,只見大堂之上一陣風颳進來,緊接著那常明渾身一哆嗦,突然抬起頭來,嗓子裡竟然發出孩童的聲音,說道:

“大人,玉器沒偷,人倒是殺了,殺得就是我,我就是被這個常明殺死之人的魂!”

審訊的官員一聽,傻眼了。

古代人迷信,對這等幽冥之事很難保持懷疑,這一聽又是命案又是鬼上身的,趕緊的,也不審了,把這常明交到了刑部。

接管此案之人,乃是姚安公,姓紀名容舒,乃是大名鼎鼎的紀曉嵐他父親,也就是紀老爺子,因為做過雲南姚安知府,被稱為姚安公。

紀老爺子接過這案子,一番審問,那個附在常明身上的鬼魂將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這人名叫二格,十四歲,家住城北海淀一帶,父親名叫李星望,與這個常明乃是鄰居,兩家離得不遠。

不過,這個常明啊,有斷袖之癖,正月十五,常明帶著二格看花燈,回家之時竟調戲於他。

二格全力掙扎並揚言告知他父親,常明便惱羞成怒,解下衣帶將其勒死,埋在了河岸邊。

後來,他父親懷疑常明把他藏了,便將常明告到了巡城御史那,但因為沒有證據,案件轉移送到刑部,至今了無音訊。

而二格死後,靈魂一直跟著常明想要找機會伸冤雪恨,奈何人鬼殊途,根本進不了常明的身,只要離近了,便被其陽氣烘烤的十分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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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近日來,這常明不知為何,身上的熱力消退,二格的冤魂也能慢慢靠近於他。

直到昨日官庫玉器被盜,常明被當做嫌疑人抓起來,這二格的冤魂才趁其陽氣衰弱附在了他的身上。

紀老爺子一聽,這事實在過於稀奇,但古往今來,冤魂伸冤之事並非絕無僅有啊?

再說了,他那兒子不還搗鼓著寫什麼《閱微草堂筆記》是吧,上面記載的都是紀曉嵐在各地所見所聞的志怪之事。

於是,紀老爺子就問了:“既然你聲稱自己被這常明害死,那我且問你,你屍身埋在何處?可敢與你口中的父親相認?”

附在常明身上的二格一聽:“有何不敢?”

這麼一來,紀老爺子當即派人,前往他指定的河邊,按照他說的,什麼方位,第幾棵樹底下。

可沒想到,真就挖到了一具屍體,經過仵作驗證,其死法、年齡,與附在常明身上的冤魂所言一般無二。

後來,又把住在海淀區的那個二格的父親李老爺子請來,經過辨認,正是他失蹤已久的兒子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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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著,這個李老爺子和附在常明身上的兒子二格當庭敘說家事,果真是條理分明沒有一絲不順。

這還沒完,接下來更神的一幕發生了,附在常明身上的二格,竟然能和常明當庭對質。

大夥兒該納悶兒了,這倆一人一鬼,用的一個身子,那怎麼對質?難不成自言自語?


還真是!

紀老爺子得知事情來龍去脈,開庭審問兩位當事人,喊到常明之時,那具軀體則如夢中驚醒一般,說話也是常明那個三十來歲的中年男子聲兒。

喊到二格的時候,那具身體則是腦袋耷拉下去,整個人昏昏沉沉無精打采的,說話聲音也是十來歲的孩童聲兒。

就這麼對質了沒一會兒,在二格附身後據理力爭之下,常明終究是敗下陣來,認罪伏法。

到了這會兒,我估計紀老爺子也糊塗了。

這案子怎麼判?反正常明也是死罪,要不把這具身體判給二格,讓他一直附在上面?

那好像也辦不到啊?畢竟人鬼殊途是吧?

最後,也只能按照陽間之法,將常明判了個死罪,等著秋後問斬。

至於二格,則是在大堂之上和父親道別之後,離開了常明的身體,前去投胎轉世了。

這事呢,到這兒也就算是了了,到後來,被紀曉嵐寫進了《閱微草堂筆記》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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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樣的故事,在《子不語》裡邊也出現過,原文是這麼寫的: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邸抄。

見景山遺失陳設古玩數件,內務府官疑挑土工人所竊,召執役者數十人,立而訊之。


一人忽跪訴曰:“我常格也,系正黃旗人,年十二歲,赴市買物,為工人趙二圖奸不遂,將刀殺死,埋我於厚載門外堆炭地方。我家父母某,尚未知也。求大人掘驗伸冤。”

言畢仆地。少頃,復躍而起曰:“我即趙二,殺常格者我也。”

內務府大人見其狀,知有冤,移交刑部掘驗,屍傷宛然。訪其父母,曰:“我家兒遺失已一月,尚未知其死也

隨拘,詢趙二,盡吐情實。刑部奏:“趙二自吐兇情,跡似自首,例宜減等;但為冤鬼所憑,不便援引此例,擬斬立決。”奉旨依議!

滿篇文言文,大夥兒看著可能彆扭,但是翻譯成大白話,基本就是前面咱們講的那個故事,只不過兩個故事的主人公名字換了一下,被殺的那個叫常格,是一名少女,殺人的那個,叫趙二。

這麼一來,兩個版本大夥兒細品,這兩個版本的故事,一個是乾隆十五年,一個是乾隆十六年。

前邊那個倆人一個叫常明,一個叫二格;後邊那個一個叫常格,一個叫趙二,相似度也太高了點是吧。

再說這兩個故事的作者,《閱微草堂筆記》,作者是清代乾隆時期大名鼎鼎的大學士紀昀紀曉嵐。

而《子不語》的作者袁枚,與紀大學士乃是同一時期又同朝為官,倆人也就差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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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大概成書於乾隆五十三年,《閱微草堂筆記》則是乾隆五十四年。

倆人同朝為官,古代文人又心高氣傲,抄襲不太可能,所以說,兩部作品中所寫的這段鬼上身的故事,八成乃是乾隆十五年或者十六年,真實發生的一件事。

當然了,至於整個鬼上身的案子是真是假?那不好說,不敢說肯定是真,但絕非子虛烏有。

所以呢,咱也不說這世間到底有鬼沒鬼,很難說,但即便是有也是人鬼殊途。

所謂鬼上身,按照道家文化和咱們民間的說法,無外乎於兩種情況:八字弱、時運低。

都說人怕鬼,但其實鬼更怕人,怕活人身上的陽氣,倘若八字弱,時運低,陽氣也就稍弱,容易被不乾淨的東西所擾。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幹了虧心事。

就比如說故事裡邊兒那個常明,將二格殺死之後,導致陽氣越來越弱,被二格附在身上控訴其罪行。

這就是老話常說的,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行嘞,本期的《木偶書館》就先到這兒,咱們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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